中国传统生态法律文化是传统生态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传统生态智慧和习俗、生态法律思想、生态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为基本内容。较之成熟的环境史、生态伦理史而言,系统研究传统生态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的成果非常零散、数量较少、不成体系。本书以传统社会天人关系为研究起点,对传统生态观(或生态法律思想)和生态法律制度进行详细阐述,追溯生态文明法治历史渊源,丰富其理论基础。通过研究中国传统生态环境资源法律思想和制度,促进全社会对传统生态法律文化核心观念和基本特征的认知与理解。这有助于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传承和弘扬传统生态文化遗产,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渗入到思想、落实到行为上,贯彻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