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序 · 001 前 言 · 004 法理论时代来临?——《1965—1985年法理论的复兴》导读 / 陈 辉·001 一 60年代晚期语境下的法理论·024 研究现状提示·027 二 作为改革代号的“法理论”·033 1.法理论在德国的发展史·033 2.“法理论”学科的内容与问题·037 3.法理论的可接受性问题·041 三 1965—1985年法理论的繁荣·047 1.法理论与60年代早期思想的重新定位·047 2.“实证主义”及其永恒克服·057 3.法理论转折的表现形式·063 四 重要的讨论场域·071 导 言·071 1.法律修辞学·071 2.法律诠释学·074 3.法律论证理论·078 4.法律中的商谈哲学·083 5.法律的科学理论·086 6.法律与社会科学·092 7.系统理论·098 8.马克思主义法理论·102 9.政治的法理论·107 10.纯粹法理论·110 11.法律逻辑学和道义逻辑·115 12.法律信息学·120 五 接受遗漏·125 1.逻辑经验主义和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现实主义·125 2.功利主义·126 3.女权主义和后结构主义·127 4.非主流的社会学和社会学批判·128 5.经济学和自然科学·129 六 终结与收获·130 1.新的问题·130 2.收获·131 七 总结命题·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