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司法会计概述
**章 绪论
**节 司法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任何学科都是为了适应实践需要,解决客观实践中的问题而产生和建立的。司法会计,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样是在经济社会和司法实践中产生、发展的,是专门用于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会计问题的科学理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犯罪、民事财产纠纷、经济纠纷等也随之增多和复杂。这些犯罪、纠纷、矛盾只有得到正确、合理的解决,才能惩治罪犯,解决矛盾,有效保护国有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上述情况在诉诸法律的过程中,都涉及对有关资产的核实、验证和核算等专门性问题,也就是会计问题,即运用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作为法律证据,依法办案。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必须借助专门的会计、审计查明案件,以便取得科学、真实、客观的法律证据。
会计资料作为大量经济活动原始凭证的汇总概括,具有综合性、相关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只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能阅读和理解。一般司法人员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无法理解会计资料的内容,无法判断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程度,只有依靠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的科学检查和鉴定,会计资料才能成为司法活动的证据。离开会计、审计人员,查案将无从下手。因此,我国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产生了司法会计,并不断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发展、补充和完善,成为一门比较系统的新兴学科。 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该准则的发布实施,对规范我国企业的财务行为,保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以及实现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满足法律及警官类高职院校培养大批既懂相关法律知识又懂财会知识的专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我们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对2005年初编写的这本《司法会计原理与实务》教材进行了修订。本书主要用于各类法律及警官类院校的司法会计、基础会计教学,也可作为广大司法会计人员及财会人员的自学或参考用书。
本教材主要阐述了司法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术。司法会计以基础会计原理为前提和基础,基础会计原理主要阐述了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介绍了会计记账、算账和报账的程序与操作技术;司法会计主要阐述了司法会计的基本内容、会计要素的鉴定程序和鉴定方法等。
在教材的编写中,注重体现“先进、简化、实用”的原则,深入浅出、突出**,精选典型实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俗易懂,增强教材的实用性、可读性和可操作性。凡涉及的基本概念,都尽量阐述清楚;凡涉及的会计方法及操作技术,都有实例。为方便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在每章开始安排有内容提要,每章结束安排有复习思考题,以使广大学生及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