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文化传承和传播的*重要载体。记得在那个物质匮乏、对外交流相对封闭的少年时代,父亲对西方古典音乐的爱好给我打开了一扇遥望世界另一头的小窗。那时,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维也纳爱乐乐团等欧洲**交响乐团演奏的巴赫、莫扎特、施特劳斯、贝多芬等**音乐家的传世之作,让我对德语**的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极大的向往,甚至梦想着在那座曾经辉煌一世的奥匈帝国的都城维也纳,去邂适那些才华横溢的音乐家们……心怀简单而炽烈的梦想,我走进了四川外语学院(现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学习德语语言文化。杨武能教授、朱雁冰教投、汪沂教授、宋健飞教授、冯亚玲教投等尊师博通经籍,悉心授业,为我展开了一福令人震撼的波澜壮阔的德国文化历史画卷,从罗马帝国的分裂,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帝国的兴衰,到二战后的德国分裂和两德统一,都记载并留下了珍贵的法治发展的线索和蓝本。这些都引发了我更大的关注,远远超越了学习德语语言本身的初衷和局限。在攻读诉讼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期间,有幸得到西南政法大学常怡教授、田平安教授和陈刚教授的**和教诲,我深深体会到:语言具有工具性的基本属性,它的确应当用于交流,但对于法学研究者而言,它更应当用作学术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