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数据是大数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健全对于个人数据的利用规则和保护路径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个人数据的商业化应当考虑在开发过程中产业链条中的各方主体所发挥的作用与贡献,进而解决数据主体、数据***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的各种冲突,并在现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形成个人数据保护的保护框架的理论进路。个人数据的价值,由海量的数据主体复合而成,每个数据主体都提供了相应的价值,同样对于数据***来说,其商业化利用的过程是发现并挖掘其背后价值的过程。对于个人数据保护,应当从对个人数据进行利用的不同行为和不同场景出发,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考量。在现阶段数据权利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将数据权益纠纷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保护,并在数据权利范畴确立后,可以借鉴知识产权法体系中的邻接权理论,从保护产业投资与劳动成果出发,来回应数据所包含的权利束中权益复杂化的情形,并进一步明确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过程中各方的权利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