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2004年3月颁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2月开始允许获得衍生品业务许可证的银行发行股票类挂钩产品和商品类挂钩产品,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挂钩标的日趋丰富(如利率、汇率、商品、股票和股指等),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也逐年增加。统计数据表明,2004-2012年,全国38家商业银行共发行了6532款结构性理财产品;2014年,全国32家商业银行共发行了4366款结构性理财产品,是2013年的2.25倍;2015年,全国32家商业银行共发行了3754款结构性理财产品,2016年增加至5073款。 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属于复合型金融工具,到期收益通过固定收益工具与各类衍生金融工具组合而成, 是一类产品特征和收益结构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投资者对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复杂性及风险认知都不充分性,而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占据主导优势。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的公平、有序发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课题组,对上海市场商业银行向社会大众公开销售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