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证券法学(第二版)(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2019年北京市“优质本科教材课件”)
QQ咨询:
有路璐璐:

证券法学(第二版)(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2019年北京市“优质本科教材课件”)

  • 作者:邢会强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280370
  • 出版日期:2020年05月01日
  • 页数:260
  • 定价:¥39.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本书是为将来从事金融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本科生而准备的,所以本书的写作与一般的证券法学教材的写作角度并一样。一般的、适合法学专业学生的证券法学教材注重对理论的阐述,偏重对证券法学基本理论的介绍。本书则不同:仅用一章的篇幅介绍了证券法总论的内容,其中仅用三节介绍了证券的定义、中国证券法的历史发展以及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其余的内容是关于证券监管体制和机构。其余各章介绍的是证券法中的具体的制度,如证券发行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证券交易结算制度、证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上市公司与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制度、证券反欺诈制度、投资保护制度等等。总而言之,本书更贴近实践。 根据本书的特点和目的,本书在写作上也更灵活一些:除了在行文中穿插图表对相应知识点进行说明,还设置了一些小栏目,如“延伸阅读”“典型案例”,方便教学。
    文章节选
    第二版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证券法律制度是金融制度的重要内容。一个健全的、强大的证券市场是一个**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证券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法学是非常重要的现代法学。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为了具备将来从事金融法律实务或理论研究的能力,有必要学习和掌握证券法学。本教材即是针对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生而编写的,具有以下特点。
    **,全面性、前瞻性。本教材坚持“大证券法观”,突破现有的监管体制,并根据2019年12月修改后的《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2019年修订)]进行了全面修订,兼顾主要的证券品种和各层级、板块的市场。每章的写作都尽量将新型的市场板块包括科创板以及改革后的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内容涵盖进来。
    第二,权威性、准确性。尽管每章的作者不都是**的证券法大师,但其对所撰写的部分都是有精深的研究的。参与本教材编写的人员多达31人,大部分人都仅负责自己比较擅长的一章(节)。如此庞大规模的教材编写队伍在当前的教材编写中是不多见的。此外,由于这是本科生教材,不是论文或专著,因此,在编写的时候务求准确性,总结共识,而不仅仅只写一家之言。
    第三,新颖性、及时性。本教材力求反映当前证券法学界*新的研究成果。因此,各章节在介绍基本原理、现有主要制度的同时,也尽量结合监管科技、金融科技、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技术进行写作。
    目录
    目 录 **章 证券法总论 1 **节证券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1 第二节中国证券法的历史发展 8 第三节证券监管体制 11 第四节证券监管机构的制度建设 13 第五节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5 第六节证券监管科技 21 第二章证券发行制度 28 **节公开发行制度与私下发行豁免制度 28 第二节股票发行制度 32 第三节债券发行制度 38 第四节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 44 第五节投资性**制度 54 第三章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 62 **节多层次资本市场概述 62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上市制度 65 第三节新三板市场挂牌制度 70 第四节转板制度 75 第五节退市退板制度 77 第四章证券交易结算制度 83 **节证券市场基础设施 83 第二节证券交易制度 87 第三节证券结算制度 98 第五章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104 **节积极信息披露制度 104 第二节消极信息披露义务 111 第六章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制度 119 **节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收购制度 119 第二节上市公司与挂牌公司重组制度 128 第七章证券反欺诈制度 135 **节反虚假陈述制度 135 第二节反内幕交易制度 143 第三节反操纵市场法律制度 150 2 第四节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154 第五节证券执法制度 160 第八章投资者保护制度 166 **节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166 第二节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制度 170 第三节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74 第四节投资者服务** 183 第九章证券经营服务机构的责任与监管 189 **节证券公司的监管与责任 189 第二节证券审计机构 196 第三节资产评估机构 200 第四节证券评级机构 206 第五节 证券律师 210 第六节投资顾问与智能投资顾问 217 第十章 证券市场的一线监管与自律管理 224 **节 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与自律管理 224 第二节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及其自律监管 234 第三节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242 第四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248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