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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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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义

  • 作者:黄薇 主编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45523
  • 出版日期:2020年07月01日
  • 页数:290
  •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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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为了配合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帮助读者及时准确理解民法典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参与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系列图书。本套书分为7册,包括总则编释义、物权编释义、合同编释义、人格权编释义、婚姻家庭编释义、继承编释义、侵权责任编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义》按照释义编写体例,采用逐条解读的方式,通过提炼条文主旨、梳理立法意见、介绍立法经验、例举示范案例等形式,深刻阐释民法典全部内容,力求全面、准确反映立法原意。
    目录
    第七编侵 权 责 任 **章一般规定 **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条文主旨为编者所加,仅供参考。下同。 **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 **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的责任承担方式】 **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 **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侵权、帮助侵权】 **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 **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 **千一百七十三条【与有过错】 **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 **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 **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 **千一百七十七条【自力救济】 **千一百七十八条【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章损害赔偿 **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后请求权主体的确定】 **千一百八十二条【侵���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 **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 **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 **千一百八十六条【公平责任原则】 **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 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 **千一百八十九条【委托监护责任】 **千一百九十条【丧失意识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 **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五条【“通知与取下”制度】 **千一百九十六条【“反通知”制度】 **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 **千一百九十八条【**保障义务人责任】 **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千二百条【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责任】 **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 第四章产品责任 **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侵权责任】 **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 **千二百零四条【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有过错第三人的追偿权】 **千二百零五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的责任承担方式】 **千二百零六条【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 **千二百零七条【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 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 **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一十条【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 **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 **千二百一十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侵权责任】 **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 **千二百一十四条【拼装车或报废车侵权责任】 **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抢夺机动车侵权责任】 **千二百一十六条【肇事后逃逸责任及受害人救济】 **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损害责任 **千二百一十八条【**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 **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实施**措施】 **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过错诊疗的赔偿责任】 **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二十四条【**机构免责情形】 **千二百二十五条【**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 **千二百二十六条【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千二百二十七条【禁止违规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千二百二十八条【维护**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千二百二十九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三十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 **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的责任确定】 **千二百三十二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三十四条【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千二百三十五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 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 **千二百三十六条【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 **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核材料致害责任】 **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 **千二百三十九条【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三条【高度危险场所**保障责任】 **千二百四十四条【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 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措施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七条【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 附则 **千二百五十九条【法律术语含义】 **千二百六十条【施行日期及旧法废止】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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