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城市规划法呈现以《城市规划法》为统领,《建筑标准法》紧密配合,《土地区划整理法》、《土地征收法》等予以辅助的立体架构。公共利益原则和建筑自由原则指导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市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域开发建设与保护方针、土地利用、城市设施建设、市街地开发项目、地区规划等。划线制度、用地分类制度、开发许可制度、程序制度、建筑规范制度、建筑协定制度、土地区划整理制度、空中空间利用制度、开发利益公共还原制度是主要制度。地方政府可以自己制定条例,实施建筑协定制度,土地所有人等相互协商确定该区域内建筑物的基地、位置、机构、用途、形态、设计、建筑设备等的标准。 全书共分为6章。第1章为概说; 第2章为原则;第3章为城市规划的内容;第4章为主要制度Ⅰ(划线制度、用地分类制度、开发许可制度、程序制度、居民参与);第5章为主要制度Ⅱ(建筑规范制度、建筑协定制度、土地区划整理制度、空中空间利用制度、开发利益公共返还制度);第6章为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