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总论
**章 预算会计概述
**节 预算会计的定义及体系
一 预算会计的定义
预算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级政府及使用预算拨款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进行连续、系统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它是与预算相联系的专业会计。理解该定义应具体把握以下三点。
(一)会计主体
预算会计的主体为各级政府及各类事业、行政单位。具体来说,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是为之服务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会计的主体是为之服务的行政单位。
(二)会计客体
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客体是财政性资金运动、单位预算资金运动以及有关经营收支的过程和结果。具体来说,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主要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或赤字)等多项财政性资金活动;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运动及经营收支的过程和结果。
(三)计量手段
预算会计同其他专业会计一样,都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
二 预算会计的基本特点
预算会计的特点是同企业会计相比较而言的。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相比,在核算主体及客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预算会计具有自己的特点。其基本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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