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到了21世纪,“回忆录”的含义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作者自己成了**的焦点,甚至在詹姆斯·弗雷和玛格丽特·琼斯的丑闻爆发之前,人们就做好了文本与事实之间会有一定偏差的心理准备。近代回忆录作家南希·米勒确切地描述了她写自己过去经历时的策略:“我可以写下我记得的东西,也可以精心编写一本回忆录;前者或许是真相,而后者会是一个好故事……当我坐在桌前,我会去回忆,但在我记不起的时候,我就会顺着写下去……对于‘真正’发生了什么,作家会从文学(至少会从文本)角度来回答。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就能找到答案。当我下笔的时候,事实就存在于字里行间。但写出来的东西也许并非真相;它只是看起来像真的一样。对我来说就是如此。”
此外,我在这本书中还会设法解释这些变化是如何发生的。如果你已经看到了这里,就不会对我从历史角度而非主题、理论、类别、心理、道德、美学角度寻求这个问题和其他问题的答案而感到奇怪。也就是说,只有将早期灵性自传的传统考量进去,才能理解卢梭《忏悔录》(Confessions)的意义;只有从卢梭的《忏悔录》出发,才能明白弗兰克·康罗伊《停止时光》(Stop-Time)的意义。若要把有史以来数以万计的自传圈进一个可控的、有效的、易读的叙述中,历史性的思维框架也是很有用的。篇幅所限,这本书不能细究到每一篇回忆录,甚至连回忆录中的大部分或大部分精品都无法涵盖。因此,写进本书的回忆录都是那些意义重大的作品。比如,美国小说家舍伍德·安德森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写的一系列自传中穿插了自己童年和青春期的回忆,同时承认它们多有谬误。1957年,玛丽·麦卡锡在《一个天主教女孩的童年回忆》(Memoirs of a Catholic Girlhood)中也有类似的做法。我在第八章中将相当详细地分析安德森的书,但麦卡锡的这本出色的作品就在此一笔带过,不会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