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终是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 信息传递给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以帮助他们进行各种经济决策。由于企业的经营、投资及理财活动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影响着各类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利益, 并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因此,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能满足高品质的要求,在国内和跨国公司之间具有**性,并能相互理解。唯有如此,才能使财务会计成为真正意 义上的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
基于上述考虑,本书吸收了国内外近几年编写的**财务会计教材的精华,结合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变化的*新动态,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2014)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2017)等*新会计规范,并结合作者多年从 事财务会计教学的经验,合理设计、精心编写而成。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再次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并分别公布了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企业及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企业的报表格式。 2019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又一次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并分别公布了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及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企业报表格式。 2016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系列文件、公告及通 知等;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 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的两档税率下调,将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 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 至10%。统一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 调至500万元。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的两档税率税率再次下调至13%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