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认规则的前提下,为实现纳税人财务目标而进行的旨在减轻、减缓税收负担的一种税务谋划、对策或安排。本书将税务筹划界定为符合税法和不违反税法,即广义的税务筹划。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权利义务观,税务筹划应该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税务筹划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税务筹划是智者的文明行为,是新世纪的朝阳产业。
有媒体报道,美国会计就业人数的增长与美国整体失业率的上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美国会计部门目前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从2011年4月的34.6小时增至34.8小时,雇员薪酬也从4月份的每小时27.3美元提高至30美元。会计师事务所的平均周工作时间从2010年5月的36.5小时降至目前的36.2小时,但雇员小时薪酬上涨了,从2010年5月的每小时30.43美元涨至目前的32.06美元,而促使整个会计部门蓬勃发展的*大功臣,源于税务筹划部门和薪酬服务部门的巨额盈利。看来,无论经济形势如何变幻,税收及其筹划都与每个人的利益相关。
随着“税感”时代的快速到来,在我国,不仅企业法人关注自己的税收负担,作为公民的自然人也从对税收无知无觉,开始对税负敏感;从高度关注工薪个税免征额的调整,到对所谓“馒头税”“月饼税”“房产加名税”的愤懑,国人开始有点“税感焦虑症”。其实大可不必,只要认真学习税收法规,加强税务管理,控制税务风险,正确进行税务筹划,不论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完全可以从容应对——缴该缴的税,不多缴,不早缴,争取税后收益*大化。
在构思本书结构时,充分吸收了参编作者的意见,除税务筹划基本理论、国际税务筹划内容外,其余章节基本上按企业经营环节设置,既避免了内容重复,又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模块相协调,可以更好地与其前导课程财务会计、税务会计、财务管理等衔接,使相关专业知识体系更为系统、完整。
本书自2009年出版以来,虽然几经修改,但因税收法规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的不断变化,尤其是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在我国实现了全覆盖,因营改增而涉及的其他税种的计税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从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7%降为16%、11%降为10%,6%税率不变;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6%降为13%,10%降为9%,6%税率不变。随着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也做了相应调整,其影响不仅涉及增值税本身,而且涉及与增值税相关的出口退税、消费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几乎所有税种。
近年来,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颁布了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加速折旧、加计扣除、税前扣除等多项优惠政策。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12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之后,财政部、**税务总局也陆续颁布了相关配套法规。本次再版,在第6章“企业收益分配的税务筹划”中,根据上述法规对相关内容做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本书参编作者及其分工是(按章序):盖地(天津财经大学)撰写第1章,王晓燕(南京审计大学)撰写第2章,孙莉(南京审计大学)撰写第3章,程莹(南京审计大学)撰写第4章,张孝光(天津财经大学)撰写第5、6章,刘荣(天津财经大学)撰写第8章,梁咏(复旦大学)撰写第7、9章;盖地教授任本书主编,孙莉教授为副主编。
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及本书策划编辑陈永凤老师,同时也感谢本书的责任编辑、封面设计、版式设计等所有为本书做出贡献的人!竭诚欢迎广大读者对本书不吝指正。
盖地
于天津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