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格斗概况
**节 格斗技术的历史及发展
从原始社会时期,人类为了生存,就手持木棍、石斧等简陋武器同野兽搏斗,有时甚至赤手肉搏。随着搏斗经验的不断积累,人类逐渐学会了拳打、腿踢、躲闪、跌摔等动作以“手格猛兽”。尤其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徒手格斗技术,如“相搏”、“技击”、“拳勇”等已相当普遍。而武技集大成是在明代,武技在保留技击特点的基础上,逐渐产生了各派林立的套路技术。套路技术成了“惯勤肢体及学会杀敌制胜”的重要手段。时至清代,虽然严禁民间练武,但武技并没有停歇不前。民国初期,习武开禁,拳技之风鼎盛。新中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的民族文化遗产加以继承和发扬光大。**成立了专门武术研究机构,对武术进行挖掘、整理,使武术理论不断完善,技法不断更新,而格斗技术作为武术特有的专业训练科目,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警界经常根据自身特点聘请武术名师为干警讲学,除此之外还编写出版了《一招制敌》、《格斗》、《擒敌技术》、《制暴术》等武术为基础理论的书籍,为警察训练提供了实用制敌教材。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罪犯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狡猾,警界**的格斗教材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对罪犯斗争的需要,特别是有些学习者在学习时生搬硬套,使格斗技术套路化,因而在实战时,突遇敌变,则束手无策,缺少灵活性;在技术动作上,防守动作多于进攻动作,不适合警察在对抗中主动进攻;在训练方法上缺乏对制敌术的理解,盲目引进拳击及武术散打技术,像训练运动员那样训练执法者,使执法者在实战中技术动作运用受到局限。现在世界许多**的警察部队都把格斗术作为一项重要的课题来研究,我们也应在吸取中华武术攻防的基础上,借鉴当今世界各种流行的拳道技法及国外同行的制敌技术、战术,有目的地择取。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及执行任务的特点,加以研究整理,博采众家之长,使格斗技术形成动作精练、招法多变、攻防兼备、击打要害、先发制敌、后发先至、蓄势察敌、以我为主、声东击西、配合制敌以及实用性强、练习方便、易见成效等特点,以适应当前我国对罪犯斗争的需要,对付一切为非作歹、狡猾奸诈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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