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论
第1节 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一、政府塓计的产生和发展
(一)我国政府审计的历史沿革
中国政府审计起源甚早,早在西周时期,**(政府)审计就有了一定的发展。据《周礼》记载,西周(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771年)已出现了带有审计性质的财政经济监察上作,在**政府设置的官职中,位于下大夫的“宰夫”一职,负责审查“财用之出入”,并拥有“考其出入,而定刑赏”的职权,虽然这个职位不高,但其从事的工作却具有审计的性质,是我国政府审计的萌芽。其后,秦汉两代都曾采用“上计”制度审查、监督财务收支有无错弊并借以评价有关官吏的业绩,来决定赏罚的制度。隋唐时期在刑部之下设“比部”,使审计工作开始走向专业化、独立化和司法化,对**和地方的财税收支实行定期的审计监督。宋代设立“审计司”���“审计院”,这是我国审计机构定名之始。到了元、明、清三代未设专门的审计机构。明初,比部曾一度恢复,但不久即被取消,直到清末都未设置。辛亥革命后,北京的北洋政府在1914年设立审计院,并颁布了《审计法》,南京的国民政府在1920年设立“审计院”,后改为审计部隶属监察院。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二次革命战争中,1932年成立**苏区审计委员会,1934年颁布《审计法》,实行革命监督制度。在陕甘宁、晋绥、山东等革命根据地,也有审计组织,也有相应的审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未设独立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对财政经济的监督由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通过其业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中,我国正式以*高法律的形式明确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宪法规定:**设立审计机构,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1983年9月15日,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的一个部级单位正式成立。随后又在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设置了各级审计机关。1985年11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审计212作:的暂行规定》,1988年11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1994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因此,我国的政府审计就是20世纪80年代建立起来,并迅速发展和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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