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房地产概述.
1.1 房地产和房地产业
1.1.1 房地产概
1.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是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综合体。
(1)土地。土地是指地球的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具体一宗土地的范围可分为3层:地面;地面以上一定范围内的空间(简称地上空间);地面以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简称地下空间)。
一宗土地的地面范围,是地球表面的该宗土地的“边界”所围绕的面积。例如,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其范围通常是根据标有坐标点的用地红线图,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在地块各界限点钉桩、埋设混凝土界桩或界石来确认,面积大小依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上空间具体由规划部门通过高度限制来体现,地下空间受建筑技术和经济效益的限制。
(2)建筑物。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由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如给排水、卫生、燃气、照明、空调、电梯、通信、防灾等设备)等组成的整体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其中,房屋是指能够遮风避雨并供人居住、工作、娱乐、储藏物品、纪念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3)地上定着物。地上定着物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筑物不能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不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