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概述
1.1 广播电视系统的基本组成
一个完整的广播电视系统由电视信号的产生与发送系统、信号传输通道、接收系统三大部分构成。
在发送端(电视台)的演播室中,根据电视节目的需要,用多台电视摄像机从不同角度把要传送的景物变换成相应的图像信号,再经过���频信号切换与特技处理设备切换出其中的一路得到播出所需的视频信号。
声音信号是通过话筒拾取的。在电视节目制作现场,往往需要用多个话筒从不同方位拾取不同的声音信息,这些话筒输出的声频信号送到声频信号切换与效果处理设备进行必要的处理并切换出节目所需的声音信号作为播出的声频信号。
在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有时还需要插入现场以外的图像和声音信息,因此其他视频播放设备及声频播放设备输出的信号也要送往电视视频、声频切换设备。
为了便于对电视信号进行远距离传输并提高传输通道的利用效率,要把电视节目制作环节形成的视频信号和声频信号调制到高频载波上形成射频信号后进行传输。
传输通道有无线和有线两种形式。无线传输方式是指将射频电视信号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辐射方式来完成信号的传输,包括地面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和卫星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有线传输方式是指将射频电视信号通过电缆或光缆直接传送给用户的传输。
接收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接收传输系统送来的射频电视信号,并经过一定的处理后还原成为电视图像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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