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章 一 我之前写小说从来没有像写这本一样疑惑过。我之所以称它为小说,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我再也想不出能叫它什么。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故事的结局既不是死亡,也不是婚姻。死可以了结一切,因而常作为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婚姻来收尾也很恰当;那些世俗所称之的大圆满,自命风雅的人也无须鄙弃。常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男女女,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变迁,*终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实现,其兴趣也就转移到了未来的一代。然而,在我写到结尾时,读者仍然摸不着边际。这本书是我用来回忆我的一个故人的,这人虽然和我非常亲近,却总是好长时间才得以见上一面。他其间的经历我几乎毫不知晓。我想我能杜撰一些情节来补足这些空缺,从而使故事读起来更连贯,这种做法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如此。我只不过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记下来,如此而已。 早些年时,我曾经以**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写过一本名为《月亮与六便士》的小说;我对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知之甚少,只是基于一点事实的启示,利用了小说家的特权,杜撰出了若干故事来描述我创造的人物。在本书中,我根本不打算这样做,这里面丝毫没有杜撰的成分。书中人物的姓氏我都做了改动,务必使人认不出是谁,以免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之后感到不安。我写的这人并非名人;或许他永远不会出名;或许在他生命终结时,留在世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多。到那时候,假如还有人读我写的这本书,那可能是因为书本身引起的兴趣。但是,也许他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以及他性格里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会对他人的影响日益加深,若是这样,可能在他去世多年以后,有人会意识到这个时代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到那时候,人们就能看出我这本书写的是谁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或许可以在书中找到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在我看来,本书虽有如上所述的种种不足,但对于日后将为我朋友作传的人来说,仍不失为一本具有征引参考价值的书。 书中的谈话内容,老实说,我并没有逐字逐句地记录下来。在这类或其他场合下,我从未记录他们的谈话内容;然而,与我有关的事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鉴于这种情况,虽是我写的,但我保证所写内容能忠实地反映他们的谈话。我刚刚也说过,我没有进行杜撰;现在这句话要���正一下。如同希罗多德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加入的部分;故事里角色的谈话有些并非我亲耳所闻,且也不可能亲闻。我这样做,其理由和那些历史学家是一样的,因为有些场合若只是重述,就会毫无生气,加进谈话则会生动、真切得多。既然我想让读者读我的书,我就会尽力让我的书值得一读。私以为做出一些调整并不为过。聪明的读者一看便知哪些地方做了虚构,至于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 另一个让我在写这部作品时感到惶恐的理由,是这里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国人。了解人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情;我觉得除本国人之外,你很难说真正了解谁。因为人不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亦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会走路的农场或者城市公寓,儿时玩过的游戏,私下听来的荒诞故事,吃过的饭食,上过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诵过的诗篇和信仰的上帝。正是这一切让他们变成现在的模样,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才行。要了解他们,你就得是他们。正如你没有观察就不能了解一个异域的人一样,要在书中把他们真切地刻画出来就更难了。就连亨利·詹姆斯那样一位精细的观察家,在英国居住了四十年,也没有能够创造出一个十足英国气的英国人来。至于我,除几篇短篇小说外,从没有打算过写本国以外的人;短篇小说里敢于写外国人是因为短篇的人物只需粗略勾勒而已;你只需要写出轮廓,细节之处任由读者自己补充。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做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答案很简单,我不能。如果我这样做,这些人物将会失真。我也不假装他们是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也没有试图去重新塑造他们言语的特殊性。许多英国作家尝试这样做,就如同许多美国作家一样试图去塑造英国人所说的语言,不够地道。俚语是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语故事中经常用俚语,但是还是与英国人使用的俚语有很大不同。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他所追求的口语的效果,还给英国读者一种语言混杂的不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