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师编写的《政府会计》和《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再版。《政府会计》是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列教材简明版新增加的教材,于 2012 年出版**
版。《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作为 21 世纪会计系列教材,已经出版到第 5 版。鉴于中国的政府会计包含事业单位会计,不宜再称为“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又鉴于很多学校目前没有以“政府会计”命名政府会计类的课程,还有一些学校在这门课程中讲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因此,这次再版结合《政府会计》和《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内容,增加民间非营���组织会计相关内容,将书名改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并且作为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列教材出版。
按照会计管理活动适用的服务对象,会计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即企业会计、政府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从会计服务对象的属性来看,企业属于营利性组织,其经济资源主要通过企业的市场交易活动取得;政府和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属于非营利组织,其经济资源主要通过非市场交易的活动──征收税费和接受捐赠取得。但是政府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之间也有区别。政府属于公共组织(国外也称公共部门),使用公共经济资源,经济活动受到政府预算的制约,会计信息要向立法机构和社会公众报告。而民间非营利组织使用的经济资源主要来自民间,经济活动不受政府预算的控制,会计信息只向组织的出资人及利益相关者等报告。正是企业、政府、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是否具有营利性、经济资源的来源及取得途径、是否受控于政府预算、会计报告服务对象等方面的差别,导致三者在会计目标、会计核算内容、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告内容等方面均有很多不同,进而导致三者在会计核算知识内容上存在很多差异。所以,可以把会计学分为企业会计、政府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三个分支学科。本书在划分这三个分支学科的前提下,对政府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做了系统的介绍。
本书共分为四篇。第 1 篇从理论的角度阐述政府会计的基本概念和核算方法。第 2 篇
和第 3 篇从政府会计实务的角度介绍政府会计核算知识。其中第 2 篇按照目前政府财政会
计的规范介绍财政部门具体业务的会计核算知识;第 3 篇按照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规
范介绍政府单位具体业务的会计核算知识。第 4 篇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介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特有的会计核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