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慈善工作概述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慈善工作的定义和构成要素;
2.了解慈善工作的意义;
3.掌握慈善工作的原则。
导入案例
慈善安居工程
“慈善安居工程”由浙江省象山县慈善总会于2002���8月启动,2004年7月基本结束。项目内容是援助城乡特困户、危房户、无房户(简称“特困三户”),分期分批以泥(草)房改建新住房、危房维修或迁建、无房户购房或建房等方式,改善居住条件或解决安身之所。“特困三户”的建(修、购)房建筑面积标准为:单口之家20平方米,两口之家30平方米,三口以上之家40平方米。造价统一按每平方米300元计算。资金来源按“四个一点”筹措:一是对象户“出一点”,原则上要求出本户建(修、购)房造价的l0%;若出足20%,房屋产权归其所有。二是所在村“帮一点”,—般要求帮l0%,同时调剂解决宅基地或购房屋源;若对象户不出资,由所在村代出;若出足20%,房屋产权归村所有,对象户有居住权,但没有所有权。三是镇乡(街道)“补一点”,由本级财政补20%,财政有困难,可通过社会募捐解决。四是慈善机构“助一点”,县慈善总会一律按分户建(修、购)房造价的60%援助到户。
“慈善安居工程”项目先后实施三期,为全县357个村(居)“特困三户”631户解决住房困难,其中新建住房441户,修复危房91户,购置住房99户。“慈善安居工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称誉是象山社会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性事件”,影响深远,县慈善总会的“机构形象”明显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机制研究报告”,浙江慈善网,200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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