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出版说明
《债法》自2014年11月出版以来,颇受欢迎,这使作者感到欣慰。出版社联系我对本书进行修订,出版第二版,我欣然为之。
本次修订的重要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经生效实施,民法分则的制定工作正在全面展开。这里有两个问题:**,《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的很多规定都作了修改,特别是将侵权责任的性质规定为债,对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效力规则作了全面修正,其中有了很大变化,这些对债法教材的修订有很大的影响;第二,民法分则拟将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分别规定为债法的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并拟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作为非合同之债规定在合同编之中,也有主张单独规定债法总则的,尚未*后确定,这些也对本书的修订有很大影响。
尽管如此,本书在修订中,仍然坚持原来的体例不变,仍然坚持上卷总则和下卷分则的总体结构,坚持债与债法、债的流转、债的保障、合同与合同法、合同流转、合同责任、有名合同和其他之债八编的具体安排,仅仅是对具体内容稍作修改。
经过本次修订,本书的*大变化,是对合同效力部分的修改。《民法总则》与《合同法》之间,在合同效力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而两部法律目前都有效。究竟如何处理这样的法律冲突,*高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未作解释,因而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次修订,作者对此进行了分析,对于上述法律冲突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意见。
对于本书中存在的其他部分问题,在本次修订中也作了适当修改。
作者盼望民法分则在制定中能够将债法总则独立成编,形成完整的债法。如果是那样,本书就算是有先见之明。谨借本书第二版修订之机,祝愿我国债法能够在民法典中形成完备的体系。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主任
杨立新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