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英国法的性质及其发展
英国法分类
下文将分析英国法的主要分类。相关法律部门会在以后的章节中做深入探讨。这里只是概要介绍。
私法与公法
私法主要调整普通人日常交易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私法也涉及公司与个人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前者被赋予了特定形式的法律人格。私法包括合同与商法、侵权法、家庭法(如离婚、收养和监护),以及信托与财产法,财产法主要涉及财产上存在的权利以及财产怎样才能从一个人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
公法主要涉及各种政府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包括地方权力部门——例如郡议会——以及这些政府机构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和不同机构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这些关系正是宪法和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公法还调整刑事犯罪,涉及了**对个人的控制权关系。
另一种划分方法是将法律分为刑法与民法。刑法规定了某些特定形式的行为将会受到**的惩罚,例如谋杀与盗窃行为;而民法则包含了全部的私法以及除了刑法之外的其他公法范围之内的内容。
为了在下面各章节的分析中能够准确理解实体私法的不同分支部门,有必要正确区分以下几个概念:
合同
合同是两人或者更多的人之间达成的合意,目的在于产生某种法律后果。因此,如果违反了合同约定,各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获得救济。在关于合同的章节中我们将会看到:哪些合同将会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在什么条件下合同具有可强制执行性?遭受损害的当事方能够获得哪些救济?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各方通常是基于自愿而履行义务的,法律的作用仅仅在于提供一种公正的途径以解决双方基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但是,在本书开头有必要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合同义务都是基于自愿而承担的。为了保护消费者,某些义务是基于制定法规定而在特定合同中包含的,在一些情况下是不能取消的,例如,涉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质量保证义务,就需要适用1979年货物买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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