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楔形文字法
**节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楔形文字法的概念及由来
楔形文字法.是指由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因这种法律后来扩展至与其相毗邻的周围地区和**,故也有楔形文字法系之称。大体包括苏美尔人、阿卡德人、阿摩利人、亚述人、依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所适用的法律。
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起源于古代两河流域南部的一种古老文字,由苏美尔人发明。因这种文字是用削尖的芦苇秆、木棒或骨针等特别书写工具在泥板上刻画而成.字画先重后轻,以三角顿点延伸而成直笔的楔形,故称楔形文字。
对楔形文字法的发现和认识是从l900年对近东出土的石刻和泥板文书的解读成功开始的。此类文物约有50万件,与法制史有关的约占3/4左右,包括契约、收据、财产清算、账目、法庭审判记录、判决书手稿、商业信件、行政和外交公函、“法典”、“国际条约”以及各种官方议事记录等。它们是研究楔形文字法的主要依据和*有价值的珍贵资料。
二、楔形文字法的产生
两河流域是人类历史上*早形成**与法的地区之一。公元前3000年代初期,居住在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的苏美尔人与北部地区的阿卡德人相继建立起十几个以城市为**与周围若干农村结合而成的城市**,如乌尔、拉戈什和乌鲁克等。这些城市***初采用的习惯法为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约公元前3000年代中期,乌尔、乌鲁克等被强盛的拉戈什所征服。长期分立的小国开始向统一王国过渡。拉戈什的国王乌鲁卡基那(约公元前2378年…公元前2371年在位)实行社会改革,制定一些成文法,其主要内容是:减轻赋税、解除债务奴役、确认财产私有制、禁止偷盗抢劫和欺凌孤寡等。这是世界上*早的一次社会改革,可惜其所制定的法律未能保留下来。
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尔**逐渐兴起,并重新统一了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约公元前2113年至公元前2096年,乌尔第三王朝的国王乌尔纳姆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创制了《乌尔纳姆法典》,这是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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