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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原理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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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原理与适用

  • 作者:金晓文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81267
  • 出版日期:2017年11月01日
  • 页数:0
  • 定价:¥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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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节选
    **章公司设立
    **节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公司设立的程序要件
    第三节公司设立的实体要件
    第四节公司设立的主体地位
    第五节公司设立中的交易效力
    第六节公司成立界定
    第七节公司设立失败
    第八节公司设立无效
    第二章公司章程
    **节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公司章程的订立
    第三节公司章程的内容
    第四节公司章程的生效<p> **章公司设立</p> <p> **节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p> <p> 第二节公司设立的程序要件</p> <p> 第三节公司设立的实体要件</p> <p> 第四节公司设立的主体地位</p> <p> 第五节公司设立中的交易效力</p> <p> 第六节公司成立界定</p> <p> 第七节公司设立失败</p> <p> 第八节公司设立无效</p> <p> 第二章公司章程</p> <p> **节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p> <p> 第二节公司章程的订立</p> <p> 第三节公司章程的内容</p> <p> 第四节公司章程的生效</p> <p> 第五节公司章程的修改</p> <p> 第六节公司法与公司章程</p> <p> 第七节公司章程对受让股东的溯及力</p> <p> 第八节公司章程无效的法律后果</p> <p> 第三章公司资本</p> <p> **节公司资本的概述</p> <p> 第二节公司资本的构成</p> <p> 第三节股东的出资方式</p> <p> 第四节公司资本的发行</p> <p> 第五节公司资本纠纷</p> <p> 第四章股权确认</p> <p> **节股权概述</p> <p> 第二节股权的取得</p> <p> 第三节股东资格的丧失</p> <p> 第四节公司违反登记义务的救济</p> <p> 第五节隐名投资</p> <p> 第六节股东除名</p> <p> 第五章股东权益</p> <p> **节股东权益概述</p> <p> 第二节股东的基本权利</p> <p> 第三节股东行使权利的基本方式</p> <p> 第四节股东派生诉讼制度</p> <p> 第六章股权转让</p> <p> **节股权转让概述</p> <p> 第二节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p> <p> 第三节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效力</p> <p> 第四节股权转让的基本规则</p> <p> 第五节股权转让的特殊规则</p> <p> 第六节股权转让的隐藏行为的效力认定</p> <p> 第七节特殊类型股权转让</p> <p> 第八节异议股东股份收买权</p> <p> 第七章职工持股</p> <p> **节职工持股制度</p> <p> 第二节中国的职工持股制度</p> <p> 第三节职工持股会与信托制度</p> <p> 第四节职工持股纠纷</p> <p> 第八章公司治理结构</p> <p> **节公司治理结构的法理</p> <p> 第二节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p> <p> 第三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规则</p> <p> 第四节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p> <p> 第九章公司管理层的法定义务和民事责任</p> <p> **节公司管理层的法律地位</p> <p> 第二节公司管理层的诚信义务和民事责任</p> <p> 第十章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民事责任</p> <p> **节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p> <p> 第二节控制权的制约程序</p> <p> 第三节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的法律责任</p> <p> 第四节对滥用控制权行为的事后救济</p> <p> 第十一章公司人格否认</p> <p> **节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分析</p> <p> 第二节国外公司人格否认的理论和实践比较</p> <p> 第三节中国否认公司人格的理论和实践</p> <p> 第十二章证券赔偿责任</p> <p> **节��券赔偿责任概述</p> <p> 第二节证券纠纷种类</p> <p> 第十三章公司并购重组</p> <p> **节并购重组</p> <p> 第二节公司并购</p> <p> 第三节跨国并购</p> <p> 第四节公司重组</p> <p> 第五节关联并购</p> <p> 第十四章公司终止</p> <p> **节公司解散</p> <p> 第二节公司清算</p> <p> 第十五章公司破产</p> <p> **节公司破产制度</p> <p> 第二节破产程序中的权利救济</p> <p> 第十六章公司利益主体救济制度</p> <p> **节公司是各种利益主体的载体</p> <p> 第二节公司法是解决公司纠纷的规则</p> <p> 第三节司法干预公司纠纷的界限</p> <p> 第四节公司诉讼的类型</p> <p> 第五节公司诉讼的规则</p> <p> 第六节诉的合并</p> <p> 第七节公司纠纷的非讼程序</p> <p> 第八节行政行为对公司诉讼的影响</p> <p> 第九节公司诉讼的审理原则</p> <p> 参考文献</p>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 **章 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或者设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建公司并使其取得法律人格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公司设立是由一系列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法律行为所组成的过程。公司设立是全体设立人为了共同目的即设立公司而进行的共同行为。公司设立的法律行为包括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筹集公司资本、确定公司组织机构、办理公司设立的注册登记等。
    设立中公司起始于发起人订立发起协议之时。此时开始将各种筹建公司的行为收入到公司的设立行为中来,如果设立中公司发生纠纷,以此确定发起人的责任。公司设立的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全部认购并缴纳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因此只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节 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
    各国法律对公司设立采取不同的原则,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随着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公司的设立核准主义,即公司的设立,除具备一般法定要件外,须经主管机关核准,方可成立。公司设立准则主义,即以法律规定的设立公司的要件作为准则,并加重设立人的责任,公司的设立符合法定要件时,即可成立。公司设立程序的*后手续,须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如果公司的设立合乎法定准则,主管机关即不得以政策上的理由不予登记,应当无条件准其登记。
    现代公司设立的原则主要有许可设立和准则设立。一是许可设立,又称核准主义,即设立公司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经过主管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现代鉴于行政机关审批,导致效率低下,因而这一原则在发达**除对设立保险、银行等行业的公司仍适用外,在多数情形下已不再广泛采用。二是准则设立,又称登记主义,即设立公司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无需经过行政机关批准,即可登记成立公司。现代各国普遍采用准则设立原则。为防止滥设公司和利用公司诈欺,各国在继续实行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在法律上严格了公司设立的条件,并加重了设立人的责任,并且加强对公司设立行为的监督,即实行严格准则主义。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的公司设立采用许可设立原则。
    中国《公司法》规定,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准则设立原则;对股份有限公司、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的设立,则采取许可设立原则。
    第二节 公司设立的程序要件
    中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作了规定,以发起人、公司章程、公司资本三大要件为基础,规定了公司设立的程序要件。
    目录
    **章公司设立
    **节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公司设立的程序要件
    第三节公司设立的实体要件
    第四节公司设立的主体地位
    第五节公司设立中的交易效力
    第六节公司成立界定
    第七节公司设立失败
    第八节公司设立无效
    第二章公司章程
    **节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公司章程的订立
    第三节公司章程的内容
    第四节公司章程的生效
    编辑推荐语
    全面讲解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包含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解决公司法理解与适用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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