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保险基本理论
**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节 风险概述
第二节 风险分类
第三节 风险管理
第四节 可保风险
第二章 保险概述
**节 保险的概念
第二节 保险种类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与作用
第四节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第五节 商业保险公司与社会保险机构
第三章 保险合同
**节 保险合同概述**篇 保险基本理论<br />**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br />**节 风险概述<br />第二节 风险分类<br />第三节 风险管理<br />第四节 可保风险<br />第二章 保险概述<br />**节 保险的概念<br />第二节 保险种类<br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与作用<br />第四节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br />第五节 商业保险公司与社会保险机构<br />第三章 保险合同<br />**节 保险合同概述<br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br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分类<br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br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br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br />第四章 保险原则<br />**节 保险利益原则<br />第二节 *大诚信原则<br />第三节 近因原则<br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br />第五节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br /><br />第二篇 保险分类业务<br />第五章 人身保险<br />**节 人身保险概述<br />第二节 人寿保险<br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br />第四节 健康保险<br />第五节 团体人身保险<br />第六章 财产保险<br />**节 财产保险概述<br />第二节 财产损害保险<br />第三节 运输损失保险<br />第四节 工程保险<br />第五节 农业保险<br />第七章 责任保险<br />**节 责任保险概述<br />第二节 企事业单位责任保险<br />第三节 个人责任保险<br />第八章 信用保证保险<br />**节 信用保证保险概述<br />第二节 信用保险<br />第三节 保证保险<br />第九章 再保险<br />**节 再保险概述<br />第二节 再保险的种类<br />第三节 再保险的经营与管理<br />……<br />第三篇 保险经营实务<br />第四篇 保险监管<br />参考文献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保险学(第三版)》:
五、保险利益的变动与适用时限
(一)保险利益的变动
保险利益的变动包括保险利益的灭失和转移。
1.保险利益的灭失
保险利益的灭失,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即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因为发生某种法律事实而引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丧失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在财产保险合同方面,保险标的灭失,则保险利益亦灭失;在人身保险合同方面,被保险人因人身保险合同责任免除规定的原因死亡,如保险生效两年内自杀、刑事犯罪被处决等,均构成保险利益的灭失。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人身保险只能根据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来确定合同效力,不能随保险合同成立后的人事变化来确定合同效力。例如,夫妻双方之间投保的人身保险在离婚之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依法脱离父子关系的情况也是如此。在信用保证保险方面,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之后,保险利益随之灭失。
2.保险利益的移转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依然有效。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保险利益,在其投保后的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所有权人如果将财产所有权转让他人,则其由于丧失了与保险标的的利益关系而失去了保险利益;新的财产所有权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自动取代原投保人的地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无须重新投保,对于此情况,我们称为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转移。但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情况有所不同。
(1)财产保险利益的转移。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可能会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使保险标的被继承而转移。国外大多数保险立法规定:财产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死亡,其继承人自动获得继承财产的保险利益,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可能会因为保险标的被出售而随之转让。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否则,保险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