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基本原理
**章 民事纠纷与诉讼原理
【标题案例】 陆静和张亮是江苏省T市的一对相爱了3年的恋人。2002年2月陆静买了一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险”,受益人是张亮。10个月后他们在一次交通意外中双双死亡。保险公司把保险金75 000元支付给了被保险人陆静的父母。但是,张亮的母亲许某认为,这笔保险金应该赔给受益人的继承人。2003年2月27日,许某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T分公司告上法庭。
被告认为,他们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陆静的父母并没有错。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被保险人还活着,那么保险金归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了,受益人还活着的,保险金归受益人。如果陆静死亡的时候,张亮还活着的,张亮才能拿到这笔保险金。由于无法确定两个人死亡的时间先后,保险公司依据*高人民法院对于《继承法》的一个司法解释①,推定张亮和陆静同时死亡。他们之间也就没有受益关系,张亮的受益权就不存在,他的法定继承人也更谈不上对遗产的继承了。
对于这样的推定,原告方的代理人认为根本不能成立,两个人只是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不是同时死亡,不能剥夺受益人的受益权。原告方还一直强调,保险是一种合同,怎么能依据’《��承法》的相关规定呢。这是适用法律不当。
【问题】 诉讼为什么要按程序进行?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法官怎样裁判才是公正的?如果法律对当事人的请求无明文规定,法官怎样裁判才是公正的?
**节 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或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这种纠纷的产生,是源于不同的民事主体对同一民事权利或民事权益有不同的看法或主张。从总体上看,民事纠纷具有以下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民事纠纷主体之间不存在服从与隶属关系,在纠纷中处于平等的地位。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构成了民事纠纷的内容,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则不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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