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合同概述
导读
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本章介绍了合同的基础知识,包括合同的含义和特征、合同的分类和合同法律关系。在合同的含义和特征中,应**掌握《合同法》调整的合同范围。在合同的分类中,应**掌握几种重要的分类,包括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应**掌握合同债务的结构、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及其修正。
**节 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合同是人与人之间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方式,没有人可以在现代社会中离开合同而生活。就自然人而言,购买商品、乘坐交通工具、旅游观光、接受各种服务都是借助合同完成的。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而言,采购原料、出售产品、转让技术、租赁房屋、向银行贷款也都是借助合同完成的。可以说,合同是民事主体践行意思自治的重要手段,是民法精神的集中体现。
一、合同的含义
(一)大陆法系中合同的含义
罗马法认为合同是指“得到法律承认的债的协议”,深受罗马法影响的大陆法系各国亦坚持认为合同是一种“协议”或者“合意”。•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是一人或数人据以对另一人或另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之债务的协议。”由于《法国民法典》在世界民法史上的特殊地位,这一定义逐渐成为大陆法系民事立法关于合同的经典性定义,对许多**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过,德国有所改变,其法学家创造了一个对民法历史影响至深的概念——法律行为,并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界定合同的含义。例如,《德国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规定:“对于以法律行为成立债务关系以及变更债务关系的内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是必要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德国民法典》中,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是以发生私法上的效果为目的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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