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王泽鉴
**序——史晋川
序言
**章 波斯纳的便士、利齿和锯子
第二章 蜜蜂的故事――现代版
第三章 “*小防范成本”的曲折
第四章 法学的实证基础
第五章 法经济学能断案吗?――初探
第六章 法经济能断案吗?――再探
第七章 法经济能断案吗?――三探
第八章 论桑德尔论市场
第九章 法律与道德,前世与今生
第十章 权利义务是连体婴吗?
第十一章 社科法学和教义法学之争<p>**序——王泽鉴</p> <p>**序——史晋川</p> <p>序言</p> <p>**章 波斯纳的便士、利齿和锯子</p> <p>第二章 蜜蜂的故事――现代版</p> <p>第三章 “*小防范成本”的曲折</p> <p>第四章 法学的实证基础 </p> <p>第五章 法经济学能断案吗?――初探 </p> <p>第六章 法经济能断案吗?――再探 </p> <p>第七章 法经济能断案吗?――三探</p> <p>第八章 论桑德尔论市场 </p> <p>第九章 法律与道德,前世与今生</p> <p>第十章 权利义务是连体婴吗?</p> <p>第十一章 社科法学和教义法学之争 </p> <p>第十二章 为何民法要分物权和债权? </p> <p>第十三章 显微镜下的“罪刑法定主义”</p> <p>第十四章 放大镜下的无罪推定原则</p> <p>结语</p> 附录显示全部信息媒体评论近年来,熊秉元教授在两岸及港澳推广法律经济学,举办各种营队,向下扎根,遍地播种,逐渐开花结果。共同努力,以较低成本强化两岸交流,以*化的财富来实践法律正义,促进法治的繁荣进步。 ——王泽鉴 成本——收益分析并非是经济学家打着“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旗号,硬梆梆地塞进法学的,而是原来就存在于法律之中。秉元兄等经济学家在华丽转身为法律经济学家时,只不过是将成本——收益分析从法学中挖掘出来公开示人而已! ——史晋川免费在线读**序:以较少的成本、更大的财富实践法律正义——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 王泽鉴
熊秉元教授几年前撰写的《正义的成本:当法律遇上经济学》一书,阐释经济学与法学的关系,对于更新法律教育,开展法律经济学的教学研究,做了奠基性的工作。本书《正义的效益:一场法学与经济学的思辨之旅》在既有的基础上,累积新见,文字依然优雅,方法上再上层楼,内容益为丰富,法律案例的分析甚为透彻,更进一步深化了法律经济学的理论。
本书的**在于论述经济学上交易成本、财富*大化、外部性等基本概念对法学研究、实践公平正义的功用,并就“买卖不破租赁”(台湾《民法》第四二五条)、“果实自落于邻地应否属于邻地所有人”(台湾《民法》第七九八条)做了精辟的解说,尤其是以时间差距说明为何要区分物权和债权,*具启发性。值得再深入探究的是法律经济学在法律适用上的实践(包括法律解释及法之续造)。
熊秉元教授再三提出了经济学能否断案的关键问题,并就若干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详为论证。在实务上,以经济效益作为裁判理由,亦属有之,例如在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阻却违法性的合理查证义务时,法院亦将“查证时间、费用成本”列入考量因素,但多未做深入的分析。法律适用系采三段论的逻辑形式,而以评价为核心,长期以来建立了法律解释方法(文义、历史、体系、规范目的),如何将经济上的成本效益融入根深蒂固的思维方法,特别是运用规范目的的解释,有赖于法学者与经济学者共同努力,相互沟通,建立方法论的共识。熊氏法律经济学提供了一个具有发展性的平台。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熊秉元教授以经济分析的方法,评论大陆学者关于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的争议,肯定法教义学(法释义学)与社科法学具有相对关系。前者使日常操作的成本��低,后者有助于对法学有更完整而深入的掌握。面对日新月异的环境,可以从容因应,论述有据。此项卓见,可作进一步的延伸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