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论
政法精英与民国民法典编纂 谢冬慧
《民法总则》决议行为规则之解释适用 徐银波
我国《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完善 李明桓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化与民法典的路向选择
——解读《民法总则》第92条第2款 吴昭军
瑞士新成年人意定照顾制度研究及其启示 陈苇 陈钊
债权让与的法律构成
——以解释论的选择为** 雷秋玉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基础及限制 蒋佳艺
论普通法中的私法拟制:故步自封与柔性损益的结合 谢潇
意大利法上的物件看管致害责任 徐铁英
知识产权法专论
民国商标法的续造:商标近似判例及适用 王小丹<p>民事法论<br /> 政法精英与民国民法典编纂 谢冬慧<br /> 《民法总则》决议行为规则之解释适用 徐银波<br /> 我国《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完善 李明桓<br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化与民法典的路向选择<br /> ——解读《民法总则》第92条第2款 吴昭军<br /> 瑞士新成年人意定照顾制度研究及其启示 陈苇 陈钊<br /> 债权让与的法律构成<br /> ——以解释论的选择为** 雷秋玉<br />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基础及限制 蒋佳艺<br /> 论普通法中的私法拟制:故步自封与柔性损益的结合 谢潇<br /> 意大利法上的物件看管致害责任 徐铁英<br /> 知识产权法专论<br /> 民国商标法的续造:商标近似判例及适用 王小丹<br /> 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权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宁立志 王少南<br /> 环境资源法专论<br /> 环境要素的罗马法保护:空气与水 李飞<br /> 我国水权取得的社会本位机理<br /> ——基于民法上水资源**所有权的证成 袁博<br /> 论作为信托财产的环境资源权<br /> ——环境财产的权利构造分析 [日]儿玉晴男著 战东升译</p> <p> </p>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 卷首语
士欲修身者,不可以不读书;人欲致事者,不可以不明理。读书穷尽于诸子百家,明理遨游于古今中外。灯尽油枯,知源流于刻板之间;皓首穷经,识大道于文字之外。本卷《私法研究》共设"民事法论""知识产权法专论""环境资源法专论"三个专题,为大家奉上14篇佳作,以期给各位读者带来启迪。
一、民事法论
本专题共收录九篇文章。
**篇是谢冬慧教授所作《政法精英与民国民法典编纂》一文。民国时期,一批政法精英当政,并主持法典的编纂。民国民法典正是当时一代又一代的政法精英通过不懈的努力而完成的立法成果。从沈家本主持修订的《大清民律草案》到王宠惠主政编纂的《民国民律草案》,再到胡汉民亲自督率的《民国民法典》,正是众多的政法精英对民法典编纂事业的投身,才促成了民国民法典的诞生,这些政法精英的先进法治理念以及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准是民法典编纂技术和水平的保障,值得我们追忆。今天,在我国当代民法典编纂之际,也应该重视政法精英的力量,并从民国精英参与民法典编纂的经验中获得必要的启发。
第二篇是徐银波副教授所作《〈民法总则〉决议行为规则之解释适用》一文。该文认为,不同于《民法总则》第133条对于传统意思表示之法律行为的界定,决议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旨在形成对社团及其成员的拘束力。决议行为规则仅调整社团按一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团体意思之决议行为,并不调整共有人等形成决议的多方法律行为。就决议瑕疵,虽然《民法总则》仅以第85条、第94条规定可撤销事由,但基于整体解释,还应依据《民法总则》第134条、第153条分别认定决议不成立、无效。就决议被撤销、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法适用《民法总则》第157条之一般规定;《民法总则》第85条、第94条的特别规定并未解决社团内部决议何以及如何影响外部行为效力之前提性问题,需基于瑕疵决议的内容,结合越权代表、无权代理规则认定社团后续从事行为之效力。
第三篇是李明桓所作《我国〈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完善》一文。《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肯定了个人信息的人格权益属性,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碎片化、零散化的状态,对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该文章主张,我国未来民法典分则应当在《民法总则》规定的基础上,完善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如肯定个人信息权的积极利用权能,明确个人信息收集、利用行为的合法性标准等,以不断完善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