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康复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可因遗传、疾病、意外伤害、年老衰弱等因素导致功能障碍或残疾,这可能会给患者的生活、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和经济等方面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在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章程》中把健康定义为“健康是指在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上处于一种良好的状态,而不仅仅是疾病或衰弱消除。”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取替代了生物医学模式,这标志着以健康为**的医学科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康复医学与预防医学、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已构成了现代完整的医学体系,并在**实践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康复的概念
“康复”(rehabilitation)一词产生于19世纪,原意指“复原”“恢复”,即“恢复原来的地位和状态”。通常医学领域内的康复是指机体功能的复原,包括身体、心理、社会等功能方面。世界卫生组织(WHO)**康复专家委员会把康复定义为:“综合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职业的与社会的各种措施,对伤病后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功能障碍,进行以功能训练为主的干预,尽可能改善患者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帮助其回归社会”。对于病伤残者而言,当病理变化无法完全消除时,其局部与整体功能还存在着提高的潜力,经过各种康复措施,仍可以达到个体*佳生存状态。康复是使功能障碍者或残疾者恢复功能和恢复权利的过程,它不仅是训练患者提高功能,使之适应周围的环境,同时,也需要环境和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参与,帮助他们重返社会。由此可见,康复的目的是提高病伤残者的生活质量,尽*大努力恢复其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使其在家庭和社会中过有意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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