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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何以可能:关于个人自主和发展的社会 文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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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何以可能:关于个人自主和发展的社会 文化分析

  • 作者:桂晓伟
  • 出版社:
  • ISBN:9787519220594
  • 出版日期:2016年11月01日
  • 页数:1
  • 定价:¥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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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519220594
    • 作者
    • 页数
      1
    • 出版时间
      2016年11月01日
    • 定价
      ¥32.0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本书针对权利话语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通过上溯至型构“权利”这一现代法学核心范畴元理论根基的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理论,对自由主义权利话语的虚无主义弊病和伦理性自我理解困境进行的学理性思考与回应。以当代中国转型社会所面临的权利意识觉醒和“无公德个人”现象并存的两难困境作为问题切入;以西方自由主义权利话语的虚无主义病症和伦理性自我理解困境作为反思视角;通过“知识谱系学”和“效果历史”的分析方法,深入中西各自的社会——历史语境进行比较文化分析;*终提出一种“社会儒学的社群路径”作为建构转型中国权利话语之政治哲学基础的可欲选择,并拟通过一项基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比较社会——文化分析对之进行验证和完善。
    文章节选
    **章 导 论
    一、研究内容
    本书旨在讨论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之间的关系。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因为何为“美好”,何为“自主”,其答案在现代社会都是不确定的。
    在这个价值多元的时代,不同的人对美好生活有自己的想象。这其中的**例子有中国乡村流行的“笑贫不笑娼”现象,拜金女们“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宣言;相对温和的例子有各种**或物质导向的“成功学”鸡汤;当然,积极的诸如“修齐治平”这种传统的美好生活想象也还在被一些人传承。
    同样,究竟什么是自主,在我们这个时代也是不确定的。一些青年人的理解可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这种充满激情的肆意;相对温和的人也许会觉得只要不违法,那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更积极的人甚至会认为法律规定的标准太低了,而人们应该仰望星空,依据内心的“道德律令”去规划自己的人生。
    上述对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充满歧义的理解反映出现代人的价值焦虑甚至是价值虚无,而这背后更深刻的社会根源在于现代社会的制度设计及其所勾画的人之发展愿景。理解这一切的关键词首推“权利”,而权利之中*核心的部分则是“自由”。何谓“自由”在今天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理解:一种认为,所谓自由就是“免于干涉的自由”,或者“法不规定即自由”的“消极自由”;而另一种主张,所谓自由就是自如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激情,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积极自由”。现代社会的主流制度设计(即自由民主制度)的根基便是建立在前一种“消极自由”的基础上,并希望人们通过白由地运用白己的理性,*终实现“积极白由”,进而达致可欲的美好生活。而其理由在于“积极自由”可能带来不自由和强制,因为“积极自由”主张自我主宰,但现实中自我常常被欲望和激情所左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随心自如地控制它们以达到自我主宰的境界。这样便可能推导出一个逻辑:如果
    我自己的能力不够,别人告诉我该怎么做,实际上是在帮我获得解放,而不是对我的自由加以限制。这样做的后果,则可能使积极自由从自我主宰的要求坠陷为不自由。这便是当代白由主义者主张“消极白由”,而否定“积极白由”的根源所在。
    然而,对自由的“消极”式理解也因此开启了现代人主观价值领域的“诸神之争”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价值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如果说找寻某种**的、善的“价值”或者控制自我欲望和激情的真实的“自我”可能会给个人带来强制和不自由,那么不如将之交给人们自己去裁决,去选择其��欲的生活。至于这样的生活是否善,是否有意义,只要不妨碍到其他人,就完全不用去干预和引导。在这一逻辑下,为了避免强制,**应该在价值领域保持中立,避免把道德引入政治。这一逻辑的进一步延伸,便可能导致虚无主义,即从根本上否定世界上还有可能存在“好坏”、“对错”、“善恶”、“是非”的标准。这便是两方自由主义自启蒙以降所开启的“基于权利的个人主义”为我们勾勒的现代生活图景。这一思想在避免“积极自由”可能带来的不自由和强制的同时,也降低了对其可能带来的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的防范。结果这一思想在其走向成熟的同时也陷入了吊诡,即为了防范权力而主张一种“消极白由”式的权利观,但后者却又导致了“虚无主义”和“个人伦理理解”的困境。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山对“历史终结”的判断其实过于乐观了。退一步说,即便历史真的终结于自由民主社会,在现代性的虚无本性面前,放弃对某种崇高价值或优越情感追求的个人也很可能会成为尼采眼中的“报废之人”(the last man)——他们虽然完全真实,没有信仰,也不存迷信,但他们的胸膛却是空洞的。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利益和小幸福,社会因此弥漫着一股尚利轻义的颓废气息。
    面对这一现象,仍处于转型之中的中国该何去何从?是该义无反顾地拥抱白由主义,并承受其所可能带来的虚无主义病症,还是应该以更为审慎的态度重新审视人类生活的理想图景?作为一个拥有灿烂文明,并日益崛起的大国,中国需要为世界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也需要满足世界对中国的期待。而身处这一时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也需要拿出自己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本书的写作正是受这一动机的驱使。中华文明的复兴既离不开对西方文明资源的深入洞悉和批判,也离不开对自身文明传统和社会现实的深入剖析和反思。
    基于此,本书从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相关性的视角切入,一方面深入到西方自由主义权利话语产生、形成、发展和变迁的历史语境之中,了解其话语建构的历史过程和学理支撑;一方面梳理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相关思想资源,使之成为或补充、或批判、或反思、或重构的转型中国权利话语的理论素材。此外,本书还结合笔者近年来的田野经验,对当下中国社会发生的个人权利实践和伦理生活的巨变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进行分析。通过上述分析,本书希望对建构具有主体性的转型中国社会的权利理论以及中国人的美好生活愿景有所启发。
    二、基本概念
    美好生活与个人自主在现代社会都是见仁见智的概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基于此,本书将不对它们进行明确界定。宽泛地说,我们可以以传统和现代为界对它们做大致的区分。在传统社会,关于何为美好生活,无论是西方的天主教还是中国的儒家,都有着自己的一套正统理解。那个时候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同质性很强,个别有不同意见者也基本被淹没在那种笼罩性的理解之中,而难闻其声。这种现象在肩蒙以降的现代社会发生了变化,美好生活成为一个开放的概念,人们开始往里面加入各种五花八门的理解,这使人们在获取自由的同时,也产生了对彼此的歧见。
    同样,何为自主在传统社会基本和个人的德性修养以及基于其上的对欲望和激情的良好的驾驭能力联系在一起。所谓“随心所欲不逾矩”讲的便是这种理想状态。而在现代社会,自主往往和“积极自由”联系在一起,以与我们耳熟能详的基于权利的“消极自由”区别开来,所谓“法不禁止即自由”讲的便是这种状态。
    权利,作为联系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的纽带,则具有相对明确的界定。谈到权利,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人权。不过本书并不打算从这一已经固化的规范性表述出发展开讨论,而是在更为开放的层面讨论权利。
    具体来说,本书将从三个层面来理解权利。首先,“权利”是一种界定“个人与他人关系”的人际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权利与责任、义务相对。我们今天所理解并接受的作为某种“主张”、“资格”而存在的权利,主要是现代社会通过法律所赋予的。而其主要功能,就人际关系层面而言(私法领域),实际上仍然是调节在中西传统社会中都存在的对权利的另一种理解,即“利益”,所谓“定纷止争”正是这一权利之功用的*佳表述。而就这个层面的权利的实现而言,法律的作用当然不容忽视,但法律也只是维系人际关系和社会整合的一种规范。一个仅靠法律来调节的社会必然崩溃,法律有效运转的前提是道德和伦理,当绝大多数人可以自律的时候,法律才有能力强制少数人。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重义轻利,强调“内圣”(个人道德修为)的初衷所在。
    其次,“权利”是一种界定“个人与**关系”的政治主张。在这个意义上,现代社会所理解的权利主要是一种通过诉诸公法上的对“主张”、“资格”的界定而力图实现的“自由”,一种免于干涉的“消极自由”。这一理解主要源自近代两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基于对人性幽暗意识的洞悉和对权力乃为必要之恶的防范,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借助**权力实现其所意图建构的社会理想图景(守夜人式的政府、白生白发调节的市场、理性且节制的逐利的个人)的同时,又不得对之进行防范,公法意义上的“权利”便因之而来。但是,恰如上文所言,自由主义对权利的这种“消极自由”式的理解,也埋下了虚无主义的隐患。即便如此,作为界定公民和**关系之政治主张的权利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旨在强调“制度正义”,以确保每个人都有追求善的资格以及实现善的制度基础。
    *后,“权利”是确保人之潜能充分实现的道德价值,意在强调“个人德性”,以确保在制度正义的前提下,每个公民都能经由理性的生活设计,达致可欲的生活。这个意义上的权利往往被既有的讨论所忽视,但其实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现代社会这种基于权利的文化制度建构,*终是把我们带入尼采所谓的“末人”的时代,那么这种现代对古典的革命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其进步的意义。因此,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权利必须要有这一层关怀。而且,对这种与人之德性的完善相关联的权利的强调,反过来也会促进前两个层面的权利的实践。究其根源,这是因权权利实践在主体间具有示范效应,如果某个人采取权利极大化,义务极小化的行事方式,基于相互性,其他人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种方式。那么,维护人与人的良性交往以及公民与**的良性互动的制度成本都会急剧增加,整个社会也会处在动荡不安甚至崩溃的边缘,而难以实现常态的稳定。
    从上述三个层面来理解权利,旨在使其既带有“道义论”的现代政治哲学色彩,也带有“目的论”的古典政治哲学魅力,并强调制度正义和个人德性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权利理论的社会基础。此外,这一定义既不预设人性观,也不规定**善,从而使权利尽量保持开放性,以容纳古今中西的智识资源,并为本书的相关讨论留下足够的空间。
    三、研究方法
    本书主要采用了两种研究方法:一种是文献研究方法,另一种是经验研究方法。更具体地说,本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其中**、二部分分别对西方权利话语的源起、发展、成熟和危机以及转型中国的权利话语从依附、反思、借鉴到自觉的曲折变奏进行了理论的梳理和反思。这两个部分主要使用的是文献研究方法,对中西各自理论脉络下的主要人物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同顾和评析。而本书的第三部分则试图连接经验和理论,探讨传统乡土社会和当卜-中国人的理想和实践权利的社会文化基础。该部分的经验主要来自笔者在华中某县历时一年左右(2011年7月 2012年7月)的出野调查。
    该调查不仅关注了人们在价值变迁背景下的日常生活的权利实践,也关注了他们在与基层政府互动过程中的诸如围绕征地、拆迁、上访所进行的权利实践。访谈对象不仅包括村民、小摊贩、下岗职工、维权律师和无业者,也包括县、乡、村的各级基层官员。同时,为了避免产生偏见,访谈对象主要通过雪球抽样产生,并且经常就同一问题多次对涉及双方的访谈对象进行交叉访谈。除了访谈之外,还采用了参与式观察和档案的研究方法。就参与式观察而言,笔者不仅观察了当地群众如何上访,如何反抗拆迁,也看到了地方干部如何处理上述纠纷和矛盾。就档案而言,笔者收集了信访报告、与拆迁相关的文件、会议记要、情况通报、官员的工作日记以及上访、拆迁户的申诉材料等文字资料。
    四、篇章结构
    本书共十章。**章“导论”是对研究对象、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篇章结构的简要交代。接下来的第二章至第九章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
    **部分(第二章至第五章)是对西方权利话语的源起、发展、成熟和危机的梳理和反思。通过对启蒙思想家、功利主义学派和当代自由主义者的梳理,指出了现代权利话语的在选择“权利优先于善”的同时,也为自身埋下了虚无主义的病症。
    第二部分(第六章至第七章)是对转型中国的权利话语从依附、反思、借鉴到自觉的曲折变奏过程的回顾和总结,并据此提出了“社会儒学的社群路经”这一建构转型中国权利理论的文化构想。
    第三部分(第八章至第九章)分别分析了传统社会和当下中国在权利实践的两个维度上(纵向的基于权利的体现底线正义的制度建构和横向的基于日常生活的伦理之道)的历史和现实,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释。
    本书的第十章则是对全书内容的一个总结。
    目录
    **章 导 论 001
    一、研究内容 001
    二、基本概念 003
    三、研究方法 005
    四、篇章结构 006
    第二章 启蒙运动和美好生活的源起 007
    一、现代政治哲学的“新大陆” 008
    二、“新大陆”上的启蒙思想家 010
    三、启蒙运动的批评者 016
    四、小?结 020
    第三章?功利主义与美好生活的发展 023
    一、边沁幸福观的吊诡之处 023
    二、游走于功利与自由之间的密尔 027
    三、工具理性与权利话语的“世俗牢靠”根基 033
    四、小?结 037
    第四章?权利优先于善与美好生活的成熟 039
    一、“目的论”与“义务论” 040
    二、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得与失 043
    三、德沃金的“自由式的平等”理想 047
    四、诺齐克与罗尔斯的自由平等之争 051
    五、小?结 060
    第五章?权利的意识形态化与美好生活的危机 062
    一、虚无主义笼罩下的历史终结 064
    二、意识形态化的权利话语危机 068
    三、权利话语应有的弹性和厚度 070
    四、小?结 074
    第六章?转型中国权利话语的曲折变奏 076
    一、“西方经验”与转型中国社会文化的特殊性 077
    二、转型中国权利话语的曲折变奏 082
    三、小?结 093
    第七章?转型中国权利话语的文化想象 095
    一、权利话语的困境与中国传统的智慧 096
    二、权利话语的元理论困境与心性儒学的启示 098
    三、**中立性的困境和政治儒学的风险 102
    四、作为公共选择方案的社会儒学 104
    五、小?结 107
    第八章?乡土中国的权利实践和生活想象 108
    一、个人自主、美好生活与走向实践的权利哲学 108
    二、实用性的乡土伦理 116
    三、简约式的双轨治理 118
    四、规训社会的规则意识和生活想象 120
    五、小?结 123
    第九章?当下中国的权利实践和生活想象 124
    一、变迁社会的价值混乱 124
    二、权宜式的基层治理 127
    三、权利实践的逆向循环及其生活想象 132
    四、小?结 135
    第十章?结?语 137
    参考文献 145
    后 记 156
    编辑推荐语
    **章 导 论
    一、研究内容
    本书旨在讨论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之间的关系。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因为何为“美好”,何为“自主”,其答案在现代社会都是不确定的。
    在这个价值多元的时代,不同的人对美好生活有自己的想象。这其中的**例子有中国乡村流行的“笑贫不笑娼”现象,拜金女们“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宣言;相对温和的例子有各种**或物质导向的“成功学”鸡汤;当然,积极的诸如“修齐治平”这种传统的美好生活想象也还在被一些人传承。
    同样,究竟什么是自主,在我们这个时代也是不确定的。一些青年人的理解可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这种充满激情的肆意;相对温和的人也许会觉得只要不违法,那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更积极的人甚至会认为法律规定的标准太低了,而人们应该仰望星空,依据内心的“道德律令”去规划自己的人生。
    上述对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充满歧义的理解反映出现代人的价值焦虑甚至是价值虚无,而这背后更深刻的社会根源在于现代社会的制度设计及其所勾画的人之发展愿景。理解这一切的关键词首推“权利”,而权利之中*核心的部分则是“自由”。何谓“自由”在今天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理解:一种认为,所谓自由就是“免于干涉的自由”,或者“法不规定即自由”的“消极自由”;而另一种主张,所谓自由就是自如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激情,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积极自由”。现代社会的主流制度设计(即自由民主制度)的根基便是建立在前一种“消极自由”的基础上,并希望人们通过白由地运用白己的理性,*终实现“积极白由”,进而达致可欲的美好生活。而其理由在于“积极自由”可能带来不自由和强制,因为“积极自由”主张自我主宰,但现实中自我常常被欲望和激情所左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随心自如地控制它们以达到自我主宰的境界。这样便可能推导出一个逻辑:如果
    我自己的能力不够,别人告诉我该怎么做,实际上是在帮我获得解放,而不是对我的自由加以限制。这样做的后果,则可能使积极自由从自我主宰的要求坠陷为不自由。这便是当代白由主义者主张“消极白由”,而否定“积极白由”的根源所在。
    然而,对自由的“消极”式理解也因此开启了现代人主观价值领域的“诸神之争”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价值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如果说找寻某种**的、善的“价值”或者控制自我欲望和激情的真实的“自我”可能会给个人带来强制和不自由,那么不如将之交给人们自己去裁决,去选择其所欲的生活。至于这样的生活是否善,是否有意义,只要不妨碍到其他人,就完全不用去干预和引导。在这一逻辑下,为了避免强制,**应该在价值领域保持中立,避免把道德引入政治。这一逻辑的进一步延伸,便可能导致虚无主义,即从根本上否定世界上还有可能存在“好坏”、“对错”、“善恶”、“是非”的标准。这便是两方自由主义自启蒙以降所开启的“基于权利的个人主义”为我们勾勒的现代生活图景。这一思想在避免“积极自由”可能带来的不自由和强制的同时,也降低了对其可能带来的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的防范。结果这一思想在其走向成熟的同时也陷入了吊诡,即为了防范权力而主张一种“消极白由”式的权利观,但后者却又导致了“虚无主义”和“个人伦理理解”的困境。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山对“历史终结”的判断其实过于乐观了。退一步说,即便历史真的终结于自由民主社会,在现代性的虚无本性面前,放弃对某种崇高价值或优越情感追求的个人也很可能会成为尼采眼中的“报废之人”(the last man)——他们虽然完全真实,没有信仰,也不存迷信,但他们的胸膛却是空洞的。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利益和小幸福,社会因此弥漫着一股尚利轻义的颓废气息。
    面对这一现象,仍处于转型之中的中国该何去何从?是该义无反顾地拥抱白由主义,并承受其所可能带来的虚无主义病症,还是应该以更为审慎的态度重新审视人类生活的理想图景?作为一个拥有灿烂文明,并日益崛起的大国,中国需要为世界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也需要满足世界对中国的期待。而身处这一时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也需要拿出自己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本书的写作正是受这一动机的驱使。中华文明的复兴既离不开对西方文明资源的深入洞悉和批判,也离不开对自身文明传统和社会现实的深入剖析和反思。
    基于此,本书从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相关性的视角切入,一方面深入到西方自由主义权利话语产生、形成、发展和变迁的历史语境之中,了解其话语建构的历史过程和学理支撑;一方面梳理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相关思想资源,使之成为或补充、或批判、或反思、或重构的转型中国权利话语的理论素材。此外,本书还结合笔者近年来的田野经验,对当下中国社会发生的个人权利实践和伦理生活的巨变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进行分析。通过上述分析,本书希望对建构具有主体性的转型中国社会的权利理论以及中国人的美好生活愿景有所启发。
    二、基本概念
    美好生活与个人自主在现代社会都是见仁见智的概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基于此,本书将不对它们进行明确界定。宽泛地说,我们可以以传统和现代为界对它们做大致的区分。在传统社会,关于何为美好生活,无论是西方的天主教还是中国的儒家,都有着自己的一套正统理解。那个时候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同质性很强,个别有不同意见者也基本被淹没在那种笼罩性的理解之中,而难闻其声。这种现象在肩蒙以降的现代社会发生了变化,美好生活成为一个开放的概念,人们开始往里面加入各种五花八门的理解,这使人们在获取自由的同时,也产生了对彼此的歧见。
    同样,何为自主在传统社会基本和个人的德性修养以及基于其上的对欲望和激情的良好的驾驭能力联系在一起。所谓“随心所欲不逾矩”讲的便是这种理想状态。而在现代社会,自主往往和“积极自由”联系在一起,以与我们耳熟能详的基于权利的“消极自由”区别开来,所谓“法不禁止即自由”讲的便是这种状态。
    权利,作为联系美好生活和个人自主的纽带,则具有相对明确的界定。谈到权利,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人权。不过本书并不打算从这一已经固化的规范性表述出发展开讨论,而是在更为开放的层面讨论权利。
    具体来说,本书将从三个层面来理解权利。首先,“权利”是一种界定“个人与他人关系”的人际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权利与责任、义务相对。我们今天所理解并接受的作为某种“主张”、“资格”而存在的权利,主要是现代社会通过法律所赋予的。而其主要功能,就人际关系层面而言(私法领域),实际上仍然是调节在中西传统社会中都存在的对权利的另一种理解,即“利益”,所谓“定纷止争”正是这一权利之功用的*佳表述。而就这个层面的权利的实现而言,法律的作用当然不容忽视,但法律也只是维系人际关系和社会整合的一种规范。一个仅靠法律来调节的社会必然崩溃,法律有效运转的前提是道德和伦理,当绝大多数人可以自律的时候,法律才有能力强制少数人。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重义轻利,强调“内圣”(个人道德修为)的初衷所在。
    其次,“权利”是一种界定“个人与**关系”的政治主张。在这个意义上,现代社会所理解的权利主要是一种通过诉诸公法上的对“主张”、“资格”的界定而力图实现的“自由”,一种免于干涉的“消极自由”。这一理解主要源自近代两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基于对人性幽暗意识的洞悉和对权力乃为必要之恶的防范,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借助**权力实现其所意图建构的社会理想图景(守夜人式的政府、白生白发调节的市场、理性且节制的逐利的个人)的同时,又不得对之进行防范,公法意义上的“权利”便因之而来。但是,恰如上文所言,自由主义对权利的这种“消极自由”式的理解,也埋下了虚无主义的隐患。即便如此,作为界定公民和**关系之政治主张的权利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旨在强调“制度正义”,以确保每个人都有追求善的资格以及实现善的制度基础。
    *后,“权利”是确保人之潜能充分实现的道德价值,意在强调“个人德性”,以确保在制度正义的前提下,每个公民都能经由理性的生活设计,达致可欲的生活。这个意义上的权利往往被既有的讨论所忽视,但其实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现代社会这种基于权利的文化制度建构,*终是把我们带入尼采所谓的“末人”的时代,那么这种现代对古典的革命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其进步的意义。因此,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权利必须要有这一层关怀。而且,对这种与人之德性的完善相关联的权利的强调,反过来也会促进前两个层面的权利的实践。究其根源,这是因权权利实践在主体间具有示范效应,如果某个人采取权利极大化,义务极小化的行事方式,基于相互性,其他人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种方式。那么,维护人与人的良性交往以及公民与**的良性互动的制度成本都会急剧增加,整个社会也会处在动荡不安甚至崩溃的边缘,而难以实现常态的稳定。
    从上述三个层面来理解权利,旨在使其既带有“道义论”的现代政治哲学色彩,也带有“目的论”的古典政治哲学魅力,并强调制度正义和个人德性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权利理论的社会基础。此外,这一定义既不预设人性观,也不规定**善,从而使权利尽量保持开放性,以容纳古今中西的智识资源,并为本书的相关讨论留下足够的空间。
    三、研究方法
    本书主要采用了两种研究方法:一种是文献研究方法,另一种是经验研究方法。更具体地说,本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其中**、二部分分别对西方权利话语的源起、发展、成熟和危机以及转型中国的权利话语从依附、反思、借鉴到自觉的曲折变奏进行了理论的梳理和反思。这两个部分主要使用的是文献研究方法,对中西各自理论脉络下的主要人物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同顾和评析。而本书的第三部分则试图连接经验和理论,探讨传统乡土社会和当卜-中国人的理想和实践权利的社会文化基础。该部分的经验主要来自笔者在华中某县历时一年左右(2011年7月 2012年7月)的出野调查。
    该调查不仅关注了人们在价值变迁背景下的日常生活的权利实践,也关注了他们在与基层政府互动过程中的诸如围绕征地、拆迁、上访所进行的权利实践。访谈对象不仅包括村民、小摊贩、下岗职工、维权律师和无业者,也包括县、乡、村的各级基层官员。同时,为了避免产生偏见,访谈对象主要通过雪球抽样产生,并且经常就同一问题多次对涉及双方的访谈对象进行交叉访谈。除了访谈之外,还采用了参与式观察和档案的研究方法。就参与式观察而言,笔者不仅观察了当地群众如何上访,如何反抗拆迁,也看到了地方干部如何处理上述纠纷和矛盾。就档案而言,笔者收集了信访报告、与拆迁相关的文件、会议记要、情况通报、官员的工作日记以及上访、拆迁户的申诉材料等文字资料。
    四、篇章结构
    本书共十章。**章“导论”是对研究对象、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篇章结构的简要交代。接下来的第二章至第九章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
    **部分(第二章至第五章)是对西方权利话语的源起、发展、成熟和危机的梳理和反思。通过对启蒙思想家、功利主义学派和当代自由主义者的梳理,指出了现代权利话语的在选择“权利优先于善”的同时,也为自身埋下了虚无主义的病症。
    第二部分(第六章至第七章)是对转型中国的权利话语从依附、反思、借鉴到自觉的曲折变奏过程的回顾和总结,并据此提出了“社会儒学的社群路经”这一建构转型中国权利理论的文化构想。
    第三部分(第八章至第九章)分别分析了传统社会和当下中国在权利实践的两个维度上(纵向的基于权利的体现底线正义的制度建构和横向的基于日常生活的伦理之道)的历史和现实,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释。
    本书的第十章则是对全书内容的一个总结。

    与描述相符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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