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问题提示】
1.民事冲突;
2.民事诉讼;
3.诉讼救济与非讼救济的关系;
4.民事诉讼法。
**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节 民事诉讼
一、民事冲突
民事冲突,又称民事争议或民事纠纷。从法学的角度而言,是指平等民事主体对现存或将来民事权益状态或归属的态度和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民事冲突表现形态多样:如离婚冲突、债权债务冲突、合同冲突等等。根据民事纠纷内容的不��,可将其分为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冲突和涉及人身关系的民事冲突。
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冲突大体上有下列四个特点:
**,民事冲突主体具有平等性。无论是公民之间或者是法人之间产生的冲突,也无论是中、外公民或是中、外法人之间出现的矛盾,冲突主体始终置身于经济生活之中,相互之间不存在命令,服从,上、下隶属关系。例如买卖关系,一方买一方卖,你交钱我付货,钱货两清各自走人。一旦发生买卖冲突,双方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第二,民事冲突内容具有特定性。任何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冲突,无论其情节是简单抑或复杂,无论其时间跨度是久远或短暂,只要它尚未激化为刑事犯罪,就其冲突的内容而言,它始终是而且也不能不是民事权利义务之争。这种权利义务之争可以高度概括为财产权利义务之争和人身权利义务之争。
第三,民事冲突具有可处分性。民事冲突主体的平等性和内容的特定性,决定了主体对内容的可处分性。基于人的“七情"的转化和其他的理由,权利主体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让度权利。
第四,民事冲突具有可平息性。既然是民事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义务之争,权利主体又享有处分的权能,因此,从理论上说,任何民事冲突都可以采用和平的方法处置、平息,古今中外的实践也证明民事冲突是可以平息和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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