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主要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这一背景同时赋予高等教育培养目的新的历史使命——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思想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文化素质所构成的人才素质概念和人才培养要求,是指导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关键,是推进我国高等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中共**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为贯彻落实“健康**”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际,2002年8月教育部重新制定并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对体育课程的性质进行了重新定位,即体育课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一、二年级)和选修课程(三四年级和研究生),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内容。它是在原有体育课程的基础上,突出实现全体学生的健康促进为目标的一门课程。
《纲要》对体育课程的价值也作了新的明确,指出学生通过体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