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于1998年12月签署了《罗马规约》,在批准《罗马规约》之前,澳大利亚议会经过10个多月的讨论,于2002年6月27日先行通过了《澳大利亚国际刑事法院法及其修正案》,进而推动了澳大利亚批准《罗马规约》的进程。 2002年7月1日,澳大利亚批准了《罗马规约》,成为第75个缔约国。澳大利亚自始至终地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与运作,其*直观、*朴素的理由就是有人对人类实施了*可怕的暴行却逃之夭夭,而国际刑事法院不仅能阻止这些犯罪,而且还能将罪犯绳之以法,实现国际正义。而实现国际正义正是人类谋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