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以金融法的特点为核心,以**(政府)与市场的均衡为框架,以法律规范体系的内在联系为标准,分为金融法总论、金融机构及业务法、金融调控与监督管理法、涉外金融法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都是金融法体系的核心内容,充分体现金融法的知识特色。在总论部分,比较简要地阐明了金融法的产生、特点、渊源、功能等基本理论问题,为学生应用金融法奠定法理基础。在具体制度部分,根据金融法专业知识的特点,选择针对性强、实用性强、关联性强的法律制度,采用比较科学的划分方法,形成比较严密的体例结构。在金融机构及业务法部分,**探讨了银行机构及业务法、保险机构及业务法、证券机构及业务法、信托机构及业务法、投资基金及业务法、其他金融机构及业务法等金融机构及业务法律制度。在金融调控与监督管理部分,**介绍了货币政策法和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在涉外金融法律制度部分,主要介绍了外资国内证券市场投资、境内资金境外投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等法律制度。同时,本教材引入*新的社会科学知识,将理论与制度、原理与案例恰当地结合起来,避免了教材中可能存在的理论与制度相脱节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