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一书自1995年成书一来,一直是程序员谈论的“高端”话题之一。许多程序员从设计模式中学到了设计软件的灵感,或者找到了问题的解决方案。在社区中,既有人对模式无比崇拜,也有人对模式充满误解。有些程序员把设计模式视为圣经,唯模式至上;有些人却认为设计模式只在C++或者Java中有用武之地,JavaScript这种动态语言根本就没有设计模式一说。
那么,在进入设计模式的学习之前,我们*好还是从模式的起源说起,分别听听这些不同的声音。
设计模式并非是软件开发的专业术语。实际上,“模式”*早诞生于建筑学。20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建筑学博士Christopher Alexander和他的研究团队花了约20年的时间,研究了为解决同一个问题而设计出的不同建筑结构,从中发现了那些高质量设计中的相似性,并且用“模式”来指代这种相似性。
受Christopher Alexander工作的启发,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John Vlissides四人(人称Gang Of Four ,GoF)把这种“模式”观点应用于面向对象的软件设计中,并且总结了23种常见的软件开发设计模式,录入《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一书。
设计模式的定义是:在面向对象软件设计过程中针对特定问题的简洁而优雅的解决方案。
通俗一点说,设计模式是在某种场合下对某个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案。如果再通俗一点说,���计模式就是给面向对象软件开发中的一些好的设计取个名字。
GoF成员之一 John Vlissides在他的另一本关于设计模式的著作《设计模式沉思录》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设想有一个电子爱好者,虽然他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但是却日积月累地设计并制造出许多有用的电子设备:业余无线电、盖革计数器、报警器等。有**这个爱好者决定重新回到学校去攻读电子学学位,来让自己的才能得到真实的认可。随着课程的展开,这个爱好者突然发现课程内容都似曾相识。似曾相识的并不是术语或者表述的方式,而是背后的概念。这个爱好者不断学到一些名称和原理,虽然这些名称和原理原来他不知道,但事实上他多年来一直都在使用。整个过程只不过是一个接一个的顿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