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共和国民法典》是拉丁美洲伟大的法学家和人文主义者安德雷斯.贝略的作品。他把罗马法系理解为拉丁美洲统一的基础,并把这种统一性贯彻到他编写的《智利民法典》的理念之中。安德雷斯.贝略的《智利民法典》在序编之后分为人、财产、继承与生前赠与、债与合同四编,这种法典体系比较忠实地遵从了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结构顺序。《智利民法典》与《阿根廷民法典》一起,是*具独立性和原创性的拉丁美洲立法成就(茨威格特与克茨语),因此,它也被视为是塑造了拉丁美洲法系的典范民法典之一。《智利民法典》自1998年被徐涤宇教授翻译成中文出版后,又有了很多增删改的地方,因此有必要进行修订后再版。
智利共和国民法典-2000年修订本_徐涤宇 译_北京大学出版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