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化、社会分工体系的日趋完善以及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发展壮大,非营利机构“领导机能外在化”这种情况正逐步改变,越来越多的非营利组织开始着手建立、健全自身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机能。例如,2000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其中的第六条明确指出:“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管理,科研机构主管部门(单位)要逐步将直接领导转为通过参加理事会参与科研机构决策,对科研机构赋予自主权,*终实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经营管理的社会化。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要积极探索实行理事会决策制、院(所)长负责制、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制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度。”
1.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
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根据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和功能的不同,有时也称理事会等)是重要领导机构,它通常由一系列不支付报酬的、外部的非专职董事构成。不同非营利组织董事会的职责范围不完全相同,但大致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内容:选任总裁;支持总裁工作;监督总裁的工作绩效;阐明组织的任务;审核长期计划,并参与方案的创意构思;监审组织计划;评估组织的绩效;扮演组织和社区之间的协调角色等。例如,国际红十字会在法国的分支机构,其组织机构就有其独特性:首先有一个董事会,其31名成员里28人是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3人由行政法院、医生工会、全国**协会分别任命,这样就保证了专业机构与法律机构均有代表参加。董事会选举会长,会长是义务工作,不拿薪水,只有*基本的津贴。会长领导执行机构,任命各部门领导。-①
从功能上看,非营利组织董事会与企业董事会有很多类似之处,但它至少在以下几方面���有自己的特色:
**,非营利组织董事会由来自组织外部的成员构成,这些人在其他组织中有各自的合法职位。因为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如果由那些没有合法职能且无所事事的“社会闲散人员”来组成董事会实施领导,就难以避免他们将会做出损害社会的行为,并制造混乱。唯有一个由独立的但承担义务的外部人员组成的有效董事会才能对非营利组织的使命给予明确的关注,才能对结果下一个定义,才能对非营利组织所需并委托给董事会的资金承担责任。否则.任何非营利组织将很快陷入无法履行职责的境地。②
第二,尽管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成员来自外部,但他们并非是对组织和事业一知半解的“外人”。这些人通常都有多年作为志愿者服务的经历,他们对非营利组织及其事业有很深的了解,这与企业界中不少董事实际上是局外人的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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