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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民法(民法体系25图) 打造最实用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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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民法(民法体系25图) 打造最实用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 作者:段波 海天国律学校 组编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71206
  • 出版日期:2014年11月01日
  • 页数:182
  • 定价:¥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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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2015年**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民法(民法体系25图)》是一本入门级的司法考试应试辅导民法教科书,旨在为初学者介绍民法为何物,民法考题的思路是什么。对初学者和基础薄弱者而言,学习民法的*大困扰可能是如何理清民法的繁杂体系和诸多概念,因此让初学者理解概念、夯实基础、建立体系、认清命题方向,是本书的**目的。 2015年**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民法(民法体系25图) 打造*实用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nbsp_段波 编 海天国律学校 组编_法律出版社_
    文章节选
    本套《2015年**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民法和刑法)在编写过程中,紧紧围绕着一个核心:“打造*实用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秉承这一理念,本套图书的编写内容做到了精益求精。
    对于那些备考2015年**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这套《2015年**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正当其时。我们历来强调,考生备考的时间要与部门法的难易程度和分值大小成正比,因为民法与刑法这两个部门法无论从难易程度上(理论深度较强)还是从分值大小(2014年司法考试中民法占92分、刑法占81分)上,都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中。所以现在开始复习民法、刑法正当其时。
    本套图书作者是段波老师(民法)和蔡雅奇老师(刑法)。作为我们海天国律学校教学团队的民法、刑法首轮复习的**者,他们都有多年的司法考试授课经验,深谙司法考试命题特点和规律,并对司法考试制度有很深的研究,他们通过本套图书对司法考试民法、刑法这两个部门法的**内容进行了精辟透彻的剖析和深入浅出的讲解。该套图书的体例框架及内容编写,都是严格按照课堂教学的实践进行设计和完成的。课堂是司法考试教学的一线,该书作者根据多年授课经验总结,将课堂讲义的精华和考试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精心的提炼和编写。以课堂讲授为基础,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梳理整合,充分彰显了课堂与图书相结合的实用主义特色。
    本套教材共分为2册,包括《2015年**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民法(民法体系25图)》、《2015年**司法考试名师先修讲义:刑法(刑法专题20讲)》。配合这套名师先修讲义配有专门的免费视频课程,可以通过(详细见封底):
    ①关注新浪微博“@海天司考”并私信回复关键词“先修民法”或者“先修刑法”来免费获取配套视频课件。
    ②微信公共号:关注“skhaitian”,回复关键词“先修民法”或者“先修刑法”免费获���配套视频课件。
    *后祝广大考生2015年**司法考试顺利过关。
    目录
    先修导论()
    **部分 法律事实体系()
    一、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的区分()
    (二)好意施惠关系()
    (三)好意施惠关系向法律关系的转化()
    二、法律事实体系()
    (一)法律事实类型()
    (二)民法体系逻辑图()
    第二部分 意思表示与表意行为()
    一、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要件之一:内容(设立、变更、消灭权利意图)()
    (二)意思表示的要件之二:形式(明示与默示)()
    (三)意思表示的要件之三:表示意识(知道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四)意思表示与行为能力制度()
    二、表意行为(民事行为)()
    (一)表意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二)相关概念辨析()
    (三)民事行为的分类()
    (四)总结:意思表示与表意行为()
    三、表意行为体系()
    (一)无效()
    (二)可变更、可撤销()
    (三)效力待定()
    (四)综合练习()
    第三部分 法律关系体系()
    一、法律关系总览图()
    (一)主体()
    (二)客体()
    (三)内容()
    (四)变动()
    (五)时间()
    二、法律关系的具体类型()
    三、概念辨析()
    (一)与主体相关的概念辨析()
    (二)与客体相关的概念辨析()
    (三)与内容相关的概念辨析()
    (四)与时间相关的概念辨析()
    第四部分 权利分类体系()
    一、依内容而划分()
    (一)依内容而划分的归类图()
    (二)对应概念辨析()
    二、以作用方式而划分()
    (一)依作用而划分的归类图()
    (二)对应概念辨析()
    三、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而划分()
    (一)合同相对性()
    (二)合同相对性的例外——保全分包预登记、买卖不能破租赁()
    (三)物权和债权的区分()
    四、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权利、义务、责任关系图()
    (二)对应概念辨析()
    附录:民法先修讲义配套练习题()
    **部分 法律事实体系()
    第二部分 意思表示与表意行为()
    第三部分 法律关系体系()
    第四部分 权利分类体系()
    编辑推荐语
    ★ 有**的民法更好记——考点分级以明确**
    ★ 理解了的民法更好记——详细解说助深入理解
    ★ 图表化的民法更好记——图表口诀助精华浓缩
    ★ 条理化的民法更好记——高度提炼以减负记忆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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