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与中小企业处于有机互动状态的是融资担保机构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其*重要的功能是统一管理、推进市场公开公平有序运行,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政扶持与风险控制也具有重要意义。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完全的科层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担保市场的发展状况,这已经成为中国担保行业中不争的事实。
从国际实务看,融资担保机构主要有两种模式的资金来源:一是政府全额出资;二是以政府出资为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社会团体共同出资。而且现实趋势表现为多元化。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不可能完全以巨大的财政投入来保障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所以专门的政府职能部门进入担保市场需要制度与职能方面的创新。如引导担保机构开辟新型的、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并同时协助其化解与抵减风险等。
从国内研究来看,在融资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相关研究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包括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保险机制、政策优化以及优化外部发展空间等。措施的有效实施必然要以平等的市场地位与有效地利用各自优势为前提,且这也是其发展的必然要求。2009年,咸阳市6家担保机构中,有1家因为多方面的原因,未能与商业银行合作,造成其当年未发生担保业务。而1家政策性担保机构与1家担保事业法人则利用便利的信息(企业、银行及政策等),充分获得银行的授信,分别完成担保总额14168万元和5666万元的贷款担保。可见,在咸阳的担保市场内,市场主体仍存在着诸多隐性的不平等。有效运用各项措施必然要整合主体资源,至少要消除政策性歧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中小企业担保中,政府主要扮演三种角色:一是再担保主体,二是担保行业的宏观调控者,三是担保风险管理者。从现状而言,任何单一的角色都无法适应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把政府的相关职能纳入到整合与创新范畴中。笔者认为至少可从两方面展开创新,整合主体。首先要成立“行业发展委员会”,作为独立政府职能机构,消除多头管理,规范融资担保业务,明确担保行业业务范围与行业目标,创造公平市场空间,推广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市场制定合理的保费率区问、合理**的担保成数及区间代偿率(也是风险管理库的主要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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