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中西方联盟思想理论的
归纳与反思
众所周知,由于联盟在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中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人们对其的关注从古代一直持续至今。在西方,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根据古希腊城邦政治经验,早在2000多年前就指出**具有建立敌对性联盟的倾向;马基雅弗利则从中世纪后期亚平宁半岛严酷的政治现实出发,警告小国除非迫不得已不要与强国订立联盟。在东方,中国的古代典籍中也有关于联盟的早期历史叙事,如《左传·僖公九年》记载:“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谷梁传·襄公十一年》也提道:“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作为一种国际政治实践,联盟在三十年战争、拿破仑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更是发展到**规模和水平。当然,真正将联盟问题纳入学术视野并给予规范的理论研究的不是历史学家而是国际政治学者,在他们当中朱利安·弗里德曼(Julian Friedman)曾指出联盟是国际政治的核心特征,奥利·霍尔斯蒂等人更进一步提出“无论时空条件如何,联盟都是政治单元之间相互关系的普遍要素”。\[美\]斯蒂芬·沃尔特著,周丕启译:《联盟的起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另参见,Julian Friedman,“Alliance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in Julian RFriedman,Christopher Bladen,and Steven Rosen,eds,Alliance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Boston,1970) ;Ole Holsti,PTerrence Hopmann,John DSullivan,Unity and Disintegration in International Alliance(New York,1973),p2。而罗伯特·奥斯古德(Robert E Osgood)则认为:“联盟是在存在冲突或这种威胁的国际环境中形成的,它是建立在总体合作基础之上的潜在战争共同体。”See Robert EOsgood,Alliances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Press,1968,p19可见,确如摩根索(Hans JMorgenthau)所言,由于历史上联盟在国际体系中意义重大,所以它一直是学者们,尤其是政治现实主义者们研究的对象。\[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阎学通等译:《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573页。另参见Hans JMorgenthau,“Allianc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Arnold Wolfers,ed,Alliance Policy in the Cold War,Baltimore:Johns Hopkins Press,1959。现在,笔者也打算跟着这些学者的步伐着手研究联盟这一古老的政治现象,不过关注的**不是联盟的形成而是联盟的解体,更具体确切地说就是想探讨有关联盟解体背后的国际政治逻辑问题。为此,本章将首先反思性地对西方现代联盟理论进行整体回顾,理清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流派在联盟问题上的一些基本理论观点、原理命题和逻辑假设,并以此为研究主题寻找理论线索。然后,笔者还将对中国古代经典联盟思想进行简略的归纳和总结,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对东西方在联盟问题上的思想理论观点进行比较,另一方面也能为探寻中国联盟行为背后的思想根源提供理论准备。
**节西方现代联盟理论及观点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炮火喧嚣转为沉寂后,西方国际政治学界的传统现实主义学者便开始着手构筑系统的联盟理论了,而汉斯·摩根索、马丁·怀特、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奥斯古德、威廉·赖克(William HRiller)和乔治·利斯卡(George FLiska)等人是他们之中的**代表。这些国际政治理论家在对联盟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后,建立了奠基于“均势”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现实主义联盟理论。此后,结构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肯尼思·华尔兹、斯蒂芬·沃尔特等人又对现实主义的联盟理论进行了完善,尤其是沃尔特更将实证主义方法运用于联盟问题研究,通过他们的努力,现实主义的联盟理论*终在各种流派的西方联盟理论中占据了主流地位。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流派,又先后将国际制度、观念、认同等理论视角引入联盟问题研究中,并对用“物质主义”视角分析联盟现象的现实主义联盟理论构成强有力的挑战,这进一步丰富了西方联盟理论的内容。迄今为止,西方国际政治学界已经对联盟问题进行了非常充分和深入的研究,这可以从其研究视角的多样性和研究内容的广泛性两方面表现出来。不仅如此,当代西方联盟理论实际上早已超出了对联盟类型、联盟性质、联盟功能等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且跨越了仅从“均势”、“制衡”等直观现象入手讨论联盟现象的阶段,而开始更为具体和**地讨论与联盟相关的各类复杂问题和现象,这其中就包括地缘政治与联盟、小国与联盟、联盟中的合作、联盟认知、联盟博弈以及联盟管理机制、准联盟现象等一系列问题。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的联盟理论,都几乎无一例外地将联盟形成问题视作*重要的问题加以**研究。在这些联盟理论中,**终止联盟问题要么仅被视作次重要问题而在讨论其他问题时给予附带讨论,要么干脆避而不谈,从这个意义上说,现有西方的联盟理论更像是一种关于联盟形成的理论。由于存在着这样的视角缺失,西方联盟理论对联盟现象的研究在内容上其实并不完整。在本节中,笔者将对西方四个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的联盟理论给予系统梳理,而对其中缺乏详尽论述的问题,如联盟因何解体、**为什么会终止联盟等,则力求从这些西方现有联盟理论的相关命题假设中推演出其可能的隐含结论,这样做的**目的,是想为本书的研究主题即“**终止联盟的国际政治逻辑”寻找可能的理论线索,而并非是要有意曲解甚至歪曲这些联盟理论的理论观点,因此这样做并不会影响研究工作的严肃性。
一、传统现实主义联盟理论
汉斯·摩根索在其经典著作《**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和重要学术论文《同盟的理论与实践》中,用了大量篇幅去构建自己的联盟理论。摩根索在其联盟理论中论述了有关联盟的性质、**结成联盟的动机以及联盟形成的国际政治逻辑等一系列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在联盟的性质问题上,摩根索指出:“历史上权力均衡*重要的表现,并不是两个单个**之间的平衡,而是一个**或一个联盟与另一个联盟之间的关系。”在解释**结成联盟的基本动机时,他提出相互竞争的**从均势原则出发会在两种情况下考虑结盟:一是“它们可以把其他**的权力添加到自己的权力之上”,二是“它们可以阻止其他**的权力添加到对手的权力之上”。显然,在摩根索看来,**是把增加自己权力或减弱对手权力,亦即把“均势”权衡当成了结成联盟的出发点。很明显,这一观点与其国际政治的本质是权力角逐这种政治哲学观在内在逻辑上是一脉相承的。摩根索还认为在**之间的“利益明显地要求它们必须采取协调一致的政策和行动时,它们之间通过盟约的方式对这种共同的利益、政策和行动做出说明便成为多余”。以上引文均见\[美\]汉斯·摩根索著,\[美\]肯尼斯·汤普森、戴维·克林顿修订,徐昕等译,王辑思校:《**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9页。摩根索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之间实际上无需建立任何形式的正式联盟。从以上论述中实际上不难看出,摩根索其实是将维持“均势”视作联盟形成的支配性逻辑,应该说他的上述观点充满了政治洞见,如不是对国际关系的历史有细致入微的观察,或者仅仅是满足于从理论上一般性的理解和看待“均势”这一古老现象,就绝难有如此透彻并如此接近客观本质的深刻认识。不过,对笔者而言更感兴趣的却是在摩根索的联盟理论中是否有关于**为什么会终止联盟方面的相关论述,但遗憾地发现他在对联盟的形成、联盟的一般性质和联盟的基本功能等问题做了细致详尽的论证之后,并没有直接讨论这个问题。在笔者看来,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如果不是他思想上的疏忽,那么一个较为合理的推测就是摩根索似乎是认为,相较于联盟形成而言联盟解体是相对次要的问题,因而他回避了对该问题的讨论。其实,在摩根索的联盟理论中,至少有一处是很有可能让他直接触及**为什么会终止联盟这个问题的,例如上文提到摩根索在论述**组成联盟的动机时曾提出两种假定条件和一种例外情况,不过他在那些地方显然指的都是**在结盟之前的考虑和算计,而不是指**结成联盟以后又想终止联盟时的考虑和算计。但问题是,当那些已经结成联盟的**中的某个**,如果随着其自身力量发展有**它忽然地“相信自己的力量强大到不需要外援就足可以自保时”,或者有朝一日它发现“在联盟内承担义务带来的负担超过预期的利益时”,再或者它们某**偶尔“察觉**之间的利益明显地要求它们不采取协调一致的政策和行动时”,它和它们是否会选择终止业已形成的联盟呢?如果沿着这样思考路径继续进行理论的引申,极有可能发展出有关**为什么会终止联盟的理论解释框架,但令人费解的是摩根索并没有做这样的理论引申。
摩根索虽然没有直接论证**为什么会终止联盟问题,但通观其联盟理论可以发现他还是在一些地方间接地触及到该问题。例如在讨论到联盟的维系条件时,摩根索曾提出**通过缔结盟约可以使它们彼此间既存的共同利益以及相应的政策与实施步骤明确化。由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断出摩根索的一个隐含观点,即同盟国利益的不一致是促使成员国终止联盟并进而导致结盟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如在谈到联盟的有效性问题时,他指出:“联盟是否有效,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要看支撑联盟的缔约国的利益与缔约国的其他利益相比孰大孰小。”在这里摩根索似乎又把缔约国对联盟目标与其他利益的权衡看成是影响联盟是否有效,也即是联盟能否维持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当讨论到联盟的类型时摩根索又一次间接地触及到联盟解体问题。他提出:“全面的联盟一般来说历时较短,在战争中*为常见,因为这时压倒一切的共同利益是赢得战争,并且通过战后的处理取得战争为之奋斗的利益。一旦赢得战争、签订合约,这种利益必然会让位于各个**间各不相同的、彼此冲突的利益”,因此“联盟是短命的,这是一条规律”。\[美\]汉斯·摩根索:《**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第223页。在这里,摩根索似乎又将联盟目标的实现看成是**终止联盟的原因。*后,在讨论集体**与联盟彼此各不相同的作用条件时,摩根索又一次间接触及**终止联盟问题,他认为“集体**并未能取消权力均衡”,不过“集体**与权力均衡在组成联盟所依据的联合原则方面是不相同的。权力均衡类型的联盟是由某些单个**基于它们认定的单个**的利益所构成,以对抗其他特定的**或**联盟”,因而,“联盟在实际运作中常常是不确定的,因为这种联盟的重要有赖于个别**的政治考虑”。同上书,第230页。他认为正是这种“个别**的政治考虑”导致了1915年意大利对三国同盟的背弃和1935—1939年间法国联盟体系解体。如果概括一下,在此摩根索实际上是将**联盟目标发生改变当作是促使**终止联盟的又一个原因。总之,摩根索实际是把**终止联盟的原因归结为同盟国之间在利益上的相左、不一致和难以协调,这种解释与其国际政治行为体的行为受到物质利益支配这一现实主义逻辑假设完全一致。应该承认,摩根索对利益在维系或瓦解联盟时发挥着关键作用的观点还是极富政治洞察力的,但这仅仅是对**为什么会终止联盟做出的具体解释,还称不上是一种自成体系的逻辑解释。
回过头来看,如果是站在摩根索的政治哲学立场上思考问题,其不关注**为什么终止联盟问题而且没有对此给出一个系统的逻辑解释,就显得并非那么难以理解了。因为在摩根索看来,**正是在“均势”逻辑作用下,才在历史上不停上演以联盟对抗联盟、以不断变换联盟来保持或恢复“均势”的国际政治戏码,因此只要是“均势”原则在国际体系中存在并发挥作用,**就不会真正地“终止联盟”。而摩根索又的确是认为“均势”原则与国际体系之间存在着一种如影随形的紧密关系,所以在这一原则作用下**终止联盟不过是其选择加入下一个新联盟的前奏,无非是新旧联盟轮替过程中一个短暂的过渡而已。如此,**终止联盟只能是一项权宜性的暂时行为,而不可能成为一项**的政策或战略,换句话说就是**其实根本谈不上有**意义上的终止联盟行为。谈到“均势”原则,摩根索本人对之推崇有加,而不像后来的国际政治规范理论学派那样对此抱有成见,他仅是强调“均势”政治应该在文化和道德统一的前提下展开运作,并认为只有这样国际政治舞台上的权力斗争才能带有“适度而非决定性的竞争”性质。\[美\]汉斯·摩根索:《**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第252页。而在对待联盟的态度问题上,他也没有表现出基于道德主义立场的反联盟倾向。凡此似乎都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在长篇大论地讨论联盟问题时却避免系统地论证**为什么会终止联盟这个重要问题。
除摩根索外,另一位传统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丁·怀特也对联盟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权力政治》一书中,他基于现实主义的思想逻辑,在一开始就将所谓“友谊”排除在其联盟理论的视野之外。怀特明确强调了利益在联盟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指出**“结盟的目的就是要加强盟国的**和促进其利益,以对付外部世界”。据此,他推断“联盟不可能是排除私利的”。除了强调利益的重要性外,怀特还从英国学派特有的社会历史学视角出发,提出“**之间还存在着看来比正式联盟关系更深的联合,它基于利益,同样也基于亲近关系和传统”。但这并不意味着怀特否定了摩根索有关“均势”逻辑在联盟形成中具有支配性作用的观点,因为在他论述到“均势”问题时,他在一定程度上把联盟现象看成是“均势”实际发挥作用的一个表现形式或结果。例如,他曾指出:“均势原则具有超凡的活力和多变性”,“其多变的性质在简单均势的情况下尤为明显,这时,两个大国或联盟各自都试图通过军备竞赛或以外交手段争夺盟友,在两者之间保持力量的均势分布。”\[英\]马丁·怀特著,赫德利·布尔、卡斯滕·霍尔布莱德编,宋爱群译:《权力政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第70、79、80、119页。由此可见,在联盟形成问题上虽然他与摩根索都承认**利益、军事力量与外部威胁等会对**选择联盟行为产生影响,但他们却更为强调“均势”逻辑的支配作用。像摩根索一样,怀特也没有专门讨论过**为什么要终止联盟问题,但他在谈到所谓“天然盟友”问题时,曾提出过“形势”变化是导致**放弃联盟的重要原因这一论点,为此他还引述维尔热讷(Vergennes CG)有关“身处当时境况下的普鲁士国王是奥地利王室名副其实的天然敌人”的观点,指出“使普鲁士成为奥地利敌人的不是天性,而是形势,与天性不同,形势是不断变化的。那么,天然盟友即短暂均势式的盟友”。\[英\]马丁·怀特著,赫德利·布尔、卡斯滕·霍尔布莱德编:《权力政治》,第81页。那么,怀特在此所强调的“形势”究竟是指什么呢?参照上下文的意思,无疑他指的是“均势”,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怀特的联盟理论在内在逻辑上是将均势格局的变化视作了**终止原有联盟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很可惜,怀特并未就此问题再做更为深入的讨论。
在传统现实主义理论家中,乔治·利斯卡和威廉·赖克的联盟理论似乎从正面触及到了**终止联盟的问题。詹姆斯·多尔蒂(James EDougherty)和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Robert LPfaltzgraff Jr)曾提到,利斯卡和赖克两人的联盟理论框架存在着相似之处,特别是在联盟解体问题上。在该问题上,乔治·利斯卡和威廉·赖克首先提出任何联盟都不宜长久保持,联盟目的一旦达到它就应该解体的观点。他们认为,**在组成联盟时,决策者应该仔细权衡其不加入联盟和其成为联盟成员前后所获效益的差异。可见,他们两人是在运用理性行为人假设来分析联盟现象的。他们还认为,联盟的内聚性“取决于内外压力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每个同盟国应得的利益与应付的责任的比率”。这意味着在他们看来,外部压力、联盟内部成员国合理的责任负担以及利益分享这些因素在共同决定着联盟是否稳定。反过来说,也就是说他们实际上是认为,如果当联盟成员国在联盟中付出的代价高于所获回报时,它“做出重新结盟的决定就再所必然了”。以上引文出自\[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阎学通等译:《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573页。另见:George FLiska,Nations in Alliance:The Limits of InterdependenceBaltimore,Md:Johns Hopkins Press,1962,p175。在这里,他们两人显然是在用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有关**是理性的行为体这一基本假设来分析联盟现象的,他们将**联盟或终止联盟均看成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在意识形态对联盟的影响问题上,利斯卡并未像后来的新现实主义理论家如沃尔特那���,认为意识形态是导致联盟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相反,他认为共同的意识形态是凝聚联盟的首要前提,它能为联盟“提供理性思考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利斯卡和赖克还专门讨论了联盟的规模问题,在笔者看来这确实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他们是从规模效益理论入手进行分析的,这种分析与经济学的联盟战略理论极为相似。他们认为,为了使联盟成员国获取更多收益,在一场较量中获胜的联盟必须要缩小联盟规模。他们还特别提醒那些信奉“零和”游戏的联盟主导国要克制完胜欲望。否则,由这种完胜欲望导致的“超支”,*终将使联盟主导国走向自我毁灭。值得指出的是,乔治·利斯卡和威廉·赖克在此处似乎又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有关联盟为什么会解体的理论解释,即联盟自身规模是影响其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至于何为联盟的“*佳规模”,利斯卡和赖克不约而同地回到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的思考轨迹,指出如果从效益原则出发,联盟主导国就不应该不加选择地与所有**结成联盟。赖克则为联盟的“*佳规模”制定了一个标准,即它应该是实现联盟共同目标所必需的规模,他还假设如果**信息完备,那么联盟规模将会恰好满足需要。用上述解释说明苏联主导的东欧**联盟瓦解,看来是非常适用的。不过,它似乎又无法解释冷战后美国不断加强其“独霸地位”却没有衰落反而实力有所增强的现象。
利斯卡和赖克又继续探讨了**加入联盟后的可能获益问题。利斯卡认为联盟既能给**带来好处但同时也能引来弊端,“前者是指(**)可以从结盟中得到保护,后者是指结盟会促使其他**采取对抗行动或组建对抗同盟”。\[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574页。所以,联盟成员国要在联盟带来的负担和收益之间保持平衡,还要在结盟使**地位得到改善和由此可能丧失的**独立行动能力两者间进行权衡。赖克则指出行为体是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结盟的,即(1)担心拒绝参加联盟遭到报复;(2)加入联盟能得到奖赏;(3)可获得自己想要的承诺;(4)可获得情感满足。在利斯卡和赖克的以上论述中显然含有这样的逻辑假设,即当**结盟后,它们一旦将**因此而得到的地位改善与因此而丧失的独立行动能力之间进行权衡后发现得不偿失时,它们就有可能终止结盟;或者当赖克所强调的那些结盟条件消失时,**就可能选择终止联盟。这实际上是有关**终止联盟的另一种解释,而在笔者看来这是标准的用联盟形成逻辑解释**终止联盟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