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生产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此次**生产法全面修改主要有如下亮点:(1)企业**生产责任明确到人,要求企业设立**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赋予**生产管理人员应有的权限。(2)隐患排查如实记录。(3)增强政府监管执行力。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强制执行权,规定监管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依法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4)明确乡镇政府职责。(5)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一是对企业的罚款数额大幅提高,二是对主要负责人处以年收入30%至80%的罚款,三是限制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6)建立“黑名单”联合惩戒。即通过建立**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向全社会公示。本书根据此次修订通过的*新**生产法编写,结合修改亮点,以问答形式详细解读了热点法律问题,几乎涵盖了所有条文。同时精选七个相关典型案例对**生产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予以生动说明,是**实用性的一本法律工具书籍。 *新**生产法实用问答_中国法制出版社_中国法制出版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