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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中国性 宪政主义在中国的传入和表达的杰出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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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中国性 宪政主义在中国的传入和表达的杰出著述 

  • 作者:王人博
  •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49557776
  • 出版日期:2014年09月01日
  • 页数:292
  • 定价:¥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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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主要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法律中使用的核心基础性概念(比如民权、民主、宪法等)以及五四宪法、七五宪法、劳教制度、法家思想等的一种开放式研究,从跨语际实践及词源学的角度阐释和辨析了民权、民主、宪法、水、治、法等的起源及其流变,对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进行了现代阐释。
    《法的中国性》旨在说明:
    1.中国近代有关宪政的观念和表达与对西方的观看有关,与西方身在的那种“优越性”有关,或者说与西方“强”中国“弱”的事实以及中国对这个事实的体认有关。宪政的思想与语言被中国挪用,主要不是用以表达西方问题,而是中国问题,这是中国宪政思想之所以为“中国”的*直接的意思;同时,它也是喻指近代中国历史“非优越性”的一个政治性表征。西方的宪政是因为西方的“优越性”以及中国的“非优越性”这样一种中国式体认被中国接纳的。
    2.中国无论怎样挪用西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中国立场的存在,既包括对西方价值的取舍,也包括对自己古老智慧的化用。对西方宪政原理如何取舍,取决于中国对自身问题的体认以及体认的方式。而决定这种“体认方式”的,不是西方宪政原理,而是由中国自己的文化历史提供的智慧,以及对智慧的化用。当西方“宪政”剥脱了
    文章节选
    ◎ 序言



    序言


    寻找“中国性”


    这是几篇陈文旧章,不知能否凑够现在这个小集子所需的字数。作为作者,只有在这个时候才真正体会到了懒惰的坏处:“经典都是小书”这句话在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自嘲。现在想想,这几篇文字都是过去隔三差五、有事无事的时候写的,当时并未意识到写它们“要干什么”。现在回头看看,心里生出了那么一点小欢喜:这几篇小章短文联结着这些年读书思考的一个圆心:中国人的中国性。这让我想起了一个 外国人曾经写过的一段话:


    (中国人)怀着被礼貌隐藏起来的不屑和厌恶,他聆听着一些(外国的)外交官员认真而不合时宜的劝诫关于在中国修建铁路的好处,他看到了潜藏于评论之下的自私,于是立即兴高采烈地认真谈论起演讲者大衣纽扣的价格,或者就是对外国人为什么没有发现西瓜子作为一种食品货物的价值表示好奇。


    这是19世纪晚期来华传教、后又成为外交官的美国人何天爵(Chester Holcombe)于1900年在《真实的中国问题》一书中的话。我不掩饰受这本小书的影响,也从不人为地**读这本书的兴奋之情,虽然香烟的烟雾总是刺激着眼睛。这段话是作者对同时期在华传教士——包括他的同乡、比他出名得多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对“中国人缺乏逻辑思维”这个西方命题的“佐证”和回应。白种人的优越感不在于他 们的傲慢,而在于把中国人特有的“礼貌性拒绝”都当作思维方式的弱点。在这个问题上,就是大智大慧的鲁迅也免不了被明恩溥的《中国人的气质》一书附体,无法脱身。譬如,有关“面子”这个中国概念,好像“面子”就是中国人“黄脸”的皮外特征。


    话已至此,就把这个小集子权当对何天爵这段话的一种应答:什么是中国性?中国人有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吸纳别人的东西,但倾听和吸纳的方式又是自己的;他们可以接受西方, 但强加的不行。中国接受外物的方式与西方相比,总是差那么薄薄的一层:既捅不破,也��不了。一个怀揣人类理想的民族要想真心帮助这个民族的一个前提,就是首先要对它尊重,哪怕在助人者看来有些东西 如此的不可思议“本土化”这个词在别的地方意味着要倍加努力,而在中国却是稀松平常。这块土地既不是“大染缸”,也不是漂白剂,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它有13亿人,要想一个东西能让这么多乌拉拉的人都接受完全不可能;即便接受,也要经过他们的七嘴八舌、唧唧歪歪,*后他们会骄傲地说,“那东西原本就是我们自己的”。


    我不是个做学问的人,但也从不谦虚地声称自己是个阅读者和思考者,因为对我而言,看和想比写容 易。作为外行,我不喜欢这样一种做学问的方式:手里拿个罗盘,像个风水大师,口中振振有词,或是默念或是高喊,然后指指点点,*后把烧的一张纸向空中一抛,便有了结论。


    写出上面这些话,有两个意思:一是书一 般都有个序言,二是加点现在的想法。如此而已。


    王人博


    2014年7月14日
    目录
    序 言 寻找“ 中国性”
    民权词义考
    一 有缺陷的方法论
    方法:物境( Circumstances)、联想和记忆
    二 来源:中国与西方、明治日本
    词性的变异
    《孟子》的新意义
    三 浮士德式的言喻
    陈述与预言:一种必要的浅薄
    四 西方性
    中国性( Chineseness)
    庶民的胜利
    ——中国民主话语考论
    一 为什么考辨“Democracy”
    二 汉语“民主”语词是如何在近代中国复活的
    三 “民主”的新语义:“Democracy”的被重新翻译
    四 庶民的胜利:人民、农民、平民、劳工与“平民主义”
    一个*低限度的法治概念
    ——对中国法家思想的现代阐释
    一 比较:法家的法思想与“普世主义”法治观
    二 中国法家思想的现代阐释
    三 民主、 宪政与法治概念之区分
    权力与技术
    ——对劳动教养问题的一个宪法学分析
    一 劳动教养的宪法根据
    劳动教养性质之辨
    一个新概念:“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
    二 知识分子:一个难以定位的人群
    权力结构中的三方关系
    劳动教养:“
    改造”的一种**方式
    三 效用与风险: 一条不确定的界线
    劳动教养:谁是宪制化中的主角
    劳动教养:是宪制化的顺应,还是背离
    宪法概念的起源及其流变
    一 宪法( Constitution
    ) 含义的*初表达
    二 宪法( Constitution ) 现代意义的生成过程
    三 社会契约论:西方用以重构宪法历史的一种方法
    四 汉语“宪法”释义
    宪法的中国性
    ——对五四宪法发生过程的一种解释
    一 什么是宪法的“制定”
    二 机构与程序
    三 为什么需要宪法
    四 什么是宪法
    被创造的公共仪式
    ——对七五宪法的一种阅读与解释
    一 阅读的方法
    二 修辞与意义
    三 展示的思想
    四 文本的意义
    五 文本的关键词
    六 人民的宪法
    水: 中国法思想的本喻
    一 水与治
    二 水的意象与法的隐喻
    三 “水舟”之喻与法统
    余 论 什么才是关键
    编辑推荐语
    1.宪政主义在中国的传入和表达的杰出著述。2.探讨在近代中学与西学的激荡中,“法”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变革和制度的创新,使法的中国实践得到了历史和语言双重维度的解释,对于当下尤其具有启发性。3.一个中国的宪政主义者并不是一个不懂西方的人,在很多方面他们是有意识地拒斥了西方某些东西,因而一个中国的宪政言者首先是一个通晓“西方原理”的人,哪怕只是一种肤浅的方式。一个手持长矛杀死传教士的“义和团”乡民不是中国的知识者,仅仅是个勇莽的战士,而一个中国知识者则意味着他知晓中国需要什么,如果这被看作浅薄,那也是一种必要的浅薄。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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