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从来没有意识到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会像今天这样紧密地纠结在一起,使人感到举步维艰,却又不得不在困局中前行。破解困局需要经济增长方式的彻底转变,需要资金的投入,需要技术的变革,需要行为者意识的更新……也许,我们需要的还有很多,但*根本的是需要制度(包括法律和政策)的变迁和革命,正如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样,制度对于一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好的制度不仅可以在资源、资金、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存量给定或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的情况下,促使其**融合,充分发挥其整体效用;在好的制度的激励下,给定因素的内在价值也必将会被深度挖掘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良法良制不再仅仅是一种生产关系,一种上层建筑,其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持续多年的能源、资源、环境领域的改革已经步入了深水区和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考验着顶层设计者们的政治智慧和勇气。
201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然而,能源法制建设仍然任重道远。2013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期间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份,国务院年初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电力、油气等**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法规政策和标准基本健全,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专门从事能源、资源和环境法律事务的全国**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关注我国能源、资源、环境法律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理论问题和现实困扰,既为我国能源环境法制建设的成就欢欣鼓舞,也为能源环境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忧心忡忡。在厚重的现实使命感的驱动下,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一批有志于能源法律政策研究的年轻律师,在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能源企业提供专门法律服务的同时,也通过开展立法咨询、政策研究等工作殚精竭虑地为我国能源环境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能源与环境法律政策新观察(2013-2014)》,翔实地介绍了2013年度煤炭、电力、油气、核电、可再生能源、节能及���境保护等能源、环境领域的*新发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了富有深度的观察和分析,还结合该年度比较有代表性的能源案件或重大事件,对能源公共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偏差给予了客观、中肯的评价,这将有助于能源从业者和广大读者全面了解我国能源立法与政策发展的基本脉络和取向,科学、理性地开展能源法律和政策研究工作,正确地执行和遵守能源法律与政策,合力推进我国能源法制建设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能源法制建设需要更多的力量参与其中,作为一名长期在能源、电力管理部门工作的老兵,我十分赞赏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所做的开创性努力,希望他们在能源法律政策研究领域能够长期坚守,贡献更多、更有价值的真知灼见。
是为序。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