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尝试从事实与规范两个方面来展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保障研究。通过研究,本书形成了以下几个基本判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时政话语和法律术语体现了法律人类学视野下“地方性知识”的本质和特征;第二,风险社会的民生困境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诉求;第三,目前,我国从全国到地方层面形成了通过硬法与软法合力而治来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供给问题的格局;第四,在全球化视域下,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这种“新型的法律”促进了“以实现社会总体福利为目标”的功能主义法治经验的形成;第五,从长远来看,我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愿景在于构建现代性的民**展法治方案,即确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理念,形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运行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评估机制。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保障研究_法律出版社_法律出版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