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家族形成的时间问题经过几十年的研究,目前仍是众说纷纭,难
以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很有必要对各种观点进行讨论,取其科学合理的说法。
*早对土家族的族称和土家族形成时间进行研究的是**学者潘光旦
先生,他在《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一文中分析了“土”、“土家”称呼
的来历,他认为,“土家”之“土”,导源于“土龙”之“土”,“土龙”的子孙自然是
“土人”或“土家”了,“土龙”源于“土龙地主”,是江西进入的彭氏为稳同统治
采用的一种手段。据潘先生考证,“土兵”之称**次见于文献记载是北宋宝
元二年(1039年)(《宋史》卷493),“土人”的记载是南宋绍兴四年(1 134年)
(《宋史》卷494)。“土家”之称则见于近代这一带的地方志。*后,他指出:经
过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土龙”之说算是发生了作用,也可以说,从这时候起,
湘西北的人成了“土家”。潘先生虽然没有明确说出土家族的形成时间,但联
系前文的考论,可以窥视“土家”形成于宋代的构想。
自潘光旦先生提出以上观点后,1981年编写的《湘西土家族》、1983年编
写的《鄂西土家族简史》、1986年出版的《土家族简史》都沿袭了潘光旦先生的
说法,普遍认为从宋代起文献里出现了“土兵”、“土丁”、“土人”的记载,并未
明言土家族的形成。
对土家族形成时间的研究是伴随着土家族的历史问题,特别是族源问题
的讨论而广泛展开的。1983年9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了
有史以来土家族研究**次规模巨大的学术讨论会,不少学者就土家族的族
源和土家族形成的时间等问题发表了许多新的见解,从此,开启了对土家族
形成时间问题的讨论。
土家族形成时间的八种观点
**种观点认为是巴文化时期。渔君在《巴文化研究与民族形成浅议》一文中,充分运用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结合摩尔根和恩格斯关于民族形成的
理论,认为巴文化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已经形成,早期巴文化是一个稳定的连
续性较强的民族文化,已与同时代、同地域的早期楚文化有了区别。随着巴文
化的形成和连续不断地发展,已形成了自身的地域、自身的文化、共同的经济
生活和自己的语言,以及不太健全的文字。“由于部落联盟和军事民主制的建
立,除了可以保护本部落的生存外,更主要的是能使部落有了一个更大的、更
稳定的地盘。地域范围的相对稳定,人们之间的信仰和心理素质也更趋一致,
这样同一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为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
素质的民族条件就具备了”,门。虽然作者表述得不是很明了,但隐含的观点很
是清楚。
第二种观点认为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故学者杨昌鑫先生在对汉代说、唐
末五代说、宋代说等观点进行否定后指出:在原始社会末期,**社���萌
芽——廪君时代,土家族共同体业已形成,但是属*初类型,还极不稳同,民
族四个特征虽初步具备,但是还极不完善、显著。按照马克思关于民族形成由
低级向**发展的理论,土家族从低级向**发展的过程始于周,终于秦。即
是说,春秋战国时期是土家族形成民族稳同共同体时期。这一时期,民族四个
标志完全形成,并加入到中华民族成员的行列中。其理论依据是恩格斯、马克
思关于民族形成的理论。其论据是:从周至秦民族聚居的共同的固定的地域
逐渐形成;以巴人为核心为主体的新型共同体形成;经过融合、集结,表现在
土家族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形成;以巴语为民族共同语言的语言
特征形成;在共同的聚居区内,形成了共同的经济生活[2)。
第三种观点认为形成于汉朝。祝光强先生在《对若干土家族史问题的探
讨》一文中指出:“民族的形成,只能按照斯大林同志所阐述的‘四个共同,为
标准。”其论据是:有其基本相同的语言;秦汉时,这里的少数民族首领多次率
众反抗朝廷,并取得过胜利;容美土司王田舜年所著的《容阳世述录》有“自汉
历唐,世守容阳”等语;唐末彭氏进入湘西后被“土化”了。据此,作者认为“上
述事实说明,早在汉朝这里的人们就形成了一个具有四个特征的,比较稳定
的共同体了。”
第四种观点认为形成于唐朝中叶。彭南均先生认为:“土家族先民融合了
其他氏族、部族和部落联盟,历经各个历史朝代,约在唐代中叶,基本形成了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以及反映在文化上的共同
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其理由是:土家族自古就居住在湘鄂川黔
边,有一个安定的聚居区;他们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唐代中叶已具备和使用共
同的交际、交流思想的重要工具——土家语;土家族的共同文化在唐代中叶
已经形成。所以“从土家族的民族特征,可以看出它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从时
代特征来看,它在唐代中叶已基本具备了形成一个民族的内因和外因。”
第五种观点认为形成于五代以后。《中国少数民族》说:“可以断定,大约
自五代以后,湘鄂地区土家这一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开始逐渐形成为单一民
族。”彭善坤等也支持这种观点,他在《土著先民——土家族的主体》一文中,
根据保靖县的历史沿革、㈩土的文物、族谱等论证了土家族是当地土著先民
融合了外来部族成员形成的,形成的时间与《中国少数民族》一书的说法相一
致。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过多的发挥和论证。
第六种观点认为形成于唐宋以后。伍新福先生在《关于土家族历史研究
述评》一文中说:“但一般并不完全否认江西吉安人是唐宋以后所形成的今天
土家族的一个组成部分。”伍先生是借用了崔蜀远的说法,也未展开论述。
第七种观点认为形成于宋代或两宋。《黔江土家族苗族简况》一书说:“到
了宋代,原对土家族先民以‘巴,、‘寅’、‘夷,、‘蛮,的称呼逐渐减少,而‘土
兵’、‘土丁,、‘土人’等称谓开始出现。这些冠以土字称谓,应是专指土家族而
言的,是为了区别与之比邻的苗族而出现的。可以说,在此时期,川鄂湘黔比
邻地区的土家族,逐渐形成了一个比较稳定的人们共同体。”这种观点引用
了《土家族简史》(初稿)的说法。1986年正式㈩版的《土家族简史》仍然沿用了
初稿的说法。支持此种观点的人较多,陈奇文先生在《再谈土家族形成的时
间问题》中说:“我认为,两宋时代土家族体已经形成。”并以充分的理由论
证了他的观点,否定了秦汉说、清朝说,他认为:两宋时,土家族体已相当稳
定,而且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人们共同体;土民各酋长所辖地区,立柱结
盟,构成一个整体;民族经济生活共同体已形成;土客的界限非常明显。因此,
两宋时,土家族已经形成。持这种观点有刘美崧、余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