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当马克思面对类似于海德格尔的那种“存在”与“此在”的关系问题时,他就提出了另外一种观点,一种建立在社会历史性基础之上的观点。在马克思看来,就对社会历史的本质分析而言,客观存在物的确是必须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理论维度才能得到深度的解剖,才能获得其理论上的“意义”的。譬如资本、货币、商品,尽管这些东西从表面上看起来是“物”,但它们的本质却不是“物”,而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一百元钱在一个人口袋里是不能成为资本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语境中才是资本。因此,对资本的批判不能变成对钱的批判,更不能仅仅变成对技术的批判。技术如果不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那就并不必然地会导致“物���在鞍上,驱使着人”的结果。从这一意义上说,海德格尔等西方现代哲学家把批判的矛头对准“技术”,是不深刻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物”并不是指客观的物质,而是指“社会关系”。这正是马克思思想的深刻之处。另一方面,人在这一过程中也不断地被赋予了客体性的社会关系本质,人不再是一种抽象主体性的人,而是负载着现实的、客观性的社会关系的人。对这一点的承认决不意味着马克思所走向的是一种遗忘了人的存在的劳动拜物教或劳动形而上学。恰恰相反,马克思通过对这种物的“人”化和人的“物”化或“似自然化”的辩证统一的过程的深入研究,所要探讨的正是当下的人如何走出当下的存在困境,走向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时也是真正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人的存在之境(即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道路。这样的哲学难道不是一种超越近代形而上学之后的现代意义上的哲学吗?
抱着开放的学术心境,我们应该承认,现代哲学是多元性的。海德格尔式的西方哲学是一种现代哲学,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也是一种现代哲学,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哲学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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