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是法学主干课程之一,分为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共讲授一学年。陈兴良教授是北京大学刑法课程的主持人,长期注重刑法学的本科教学。
在陈兴良教授的主持下,北京大学刑法课程先后荣获“北京大学**课程” (2002年)、“北京市精品课程”(2004年)和“**精品课程”(2006年)。本书是陈兴良教授于2006年2月至12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级本科生讲授刑法课程的录音整理稿。在刑法总论部分发,陈兴良教授系统地讲授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在刑法分论部分,陈兴良教授选择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玩忽职守罪等14个**罪名进行了讲授。在课堂讲授内容中,陈兴良教授将刑法理论、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融为一炉,直接将学生引入刑法的学术前沿,且有引人入胜教学效果。在本书附录中,还收录了陈兴良教授的考试试卷以及4篇**学生作业,从中可以感受到同学们经过刑法的课堂学习以后所引发的丰富想象和深切体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