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来深刻影响的第三方支付
互联网出现以来的颠覆性态势使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常有“三感”:危机感、焦虑感和困惑感。对企业经营者而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对业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颠覆与重构,让即使处于**的企业家们也常感企业危机潜伏。对消费者而言,时时刻刻都有新东西让人快乐并焦虑着,潮人和达人们常担心自己是否已落伍于消费社会新潮流。对政府管理者而言,变化过快的技术和产业形态容易让人找不准节奏、踩不准点,政策制定者们难免困惑于如何让政策更有效。
本书聚焦中国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发展,尝试“解剖麻雀”,从第三方支付折射出中国在互联网浪潮推动下正在发生的经济转型。通过揭示第三方支付从“小支付”到“大金融”的发展变化,力求总结和提炼出对企业经营、政府管理有所裨益的内容。这些变化可概括为企业、竞争、政策取向3个方面。
企业特点:为用户跨界。普适计算、云存储、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中的应用,既让消费者的主导权**增强,也使单一品种大规模生产方式转向小批量、多品种的及时生产和服务方式。生产消费关系出现“双决定”法则,企业只有彻底把消费决定生产走通,才能进入生产决定消费的良性循环。
与传统工业经济中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两分法不同,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可实现一种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上的范围经济,有大用户规模为基础的小批量、多品种产品和服务,企业才有利润。
为此,企业为用户跨界是必然的。第三方支付从单一的支付结算业务走向代理销售、担保乃至融资业务,主要原因是用户需要更便捷、更贴身、一揽子的多品种服务。为了持续拥有和扩大用户规模,第三方支付不断跨界。
在互联网经济推动下,我们不断看到这类为用户跨界的现象,也出现许多成功的跨界商业模式。因此,固守以生产决定消费法则确立的传统产业边界的企业将越来越难以适应互联网浪潮。
竞争特点:为入口赛跑。第三方支付(特别是创新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代表了在互联网浪���推动下,中国出现了“控制信息流以控制支付流,控制支付流以控制资金流;获得网络接入权胜过资本所有权,获得数据投入量胜过资金投入量”的新企业竞争规则。
传统工业经济中,控制人流、物流就能更好地控制资金流、信息流。企业竞争重在如何加速把资本流动转化为物质资产沉淀,形成投资驱动生产的正反馈。而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虚拟空间的经济流量是不断迁移和变动的。企业竞争重在如何加速把信息和数据流量转化为客户网络关系沉淀,锁定企业和用户关系。因此,传统企业竞争力求让企业产品产得更多,互联网企业竞争力求让企业服务用得更多。
显然,成为用户的首要入口才能让企业服务被用得更多,所以企业必然为了争夺入口而赛跑。第三方支付从网关支付走向账户支付,就是获得客户网络接入权,成为用户入口的关键之举。第三支付也因此有了行业性的大发展。我们看到,在迈出账户支付这个关键一步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向互联网金融的各类业务延伸和开展市场竞争,其实都是客户网络关系沉淀与业务信息流、数据流之间不断相互转化的动态过程。
在互联网经济推动下,我们还会不断看到第三方支付以外的企业参与到首要入口的竞争中来。在这一浪潮中,投资的有效性值得打个问号。因为即使给了企业投资也不一定能让企业成为客户网络的入口。给企业资金投入,不如给企业数据投入更有效,因为高质量的数据投入能让企业更好地掌握客户信息、更好地锁定客户关系。
因此,固守传统以投资拉动生产和消费的产业增长模式,未必能在互联网浪潮中赢得优势。
政策取向:有容乃大。第三方支付从营利能力、产业规模上看,是一个非常小的领域。但是这个领域对降低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交易成本、提升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转型非常有价值,对中国将深化的改革也有很多启发。它是中国**电子商务变革的“创始人”、闯入金融业变局的“野蛮人”、深入制造业和服务业变化的“内部人”、启发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敲门人”。
在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用IT变革金融服务方式,推动金融向服务于实体经济回归、向充分市场竞争回归、向为民价值创造回归。在贸易领域,第三方支付推进了中国商务的电子化发展,促进了跨境贸易,使电子商务的积极作用得以真正实现。在制造和服务领域,第三方支付深入企业内部,推动行业供应链效率提升,为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长尾产品创新提供电子支付支撑。
对政府管理而言,第三方支付及其他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挑战了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和产业政策内容。适应这些领域的发展,对政府管理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要求政府管理要从事前向事后、分业向混业、分地区向跨地区转变。同时,在金融监管领域,也需要研究与电子交易形态、电子货币形态和电子认证技术发展相适应的新金融监管,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分类监管。
其次,要求产业政策要把“以税收和国内生产总值(GDP)论贡献”和“以促经济效率论贡献”并重。对政府来讲,千方百计扶持第三方支付领域,得到的不是直接的税收收益,而是间接地提高经济活动整体效率的更大收益。这个结果可能是更有意义的。
*后,应对第三方支付及其他互联网经济类企业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的特点,要求公共政策资源投放要从政府主导下“伯乐相马,百里挑一”的方式转向市场主导的“群马赛马,万里挑一”的方式,更要注重加强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和加大数据等公共资源投入。
互联网经济总体上需要在政策制定方面“有容乃大”,让更多税收不那么高、规模不那么大的新兴企业有好的创新发展环境,整体上发挥它们在中国经济运行中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的积极作用,这对保持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由于数据来源和水平有限,本书对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不少疏漏。欢迎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