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行学说人体在病理情况下,脏腑间可以互相影响的理论,在**时,除了对病变的本脏进行处理外,还应考虑到其他相关的脏腑,并调整其关系,控制其传变,以达到**的目的。如《难经七十七难》提出的“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就是运用五行生克关系指导其进行预防性**的具体体现。
另外在确定**原则和**方法上,五行的相生相克规律亦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1)根据相生规律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多用于母病及子或子病及母(即子盗母气)等病证。《难经六十六难》说:“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故其基本治则,即是补母或泻子。所谓补母,主要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虚证。如肾阴不足,不能滋养肝木,而导致肝阴不足,肝阳亢逆者,称为水不生木或水不涵木病证,其**原则是不直接治肝,而侧重于补肾阴之虚。肾为肝母,肾水可以生肝木,故滋补肾阴即可以涵敛肝阳。又如肺气亏虚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影响脾的健运,从而导致脾虚。脾土为母,肺金为子,土能生金,故可以用补脾益肺方法进行**。此即“虚则补其母”的含义。所谓泻子,主要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实证。如肝火炽盛,有升无降,而见肝病实证时,其**则可兼用泻心之法,肝木是母,心火是子,故泻心火则有助于泻肝火。此即“实则泻其子”之含义。
根据相生规律确定的治法:主要有滋水涵木、培土生金、金水相生、益火补土等。
滋水涵木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滋补肝肾法。是通过滋补肝肾之阴,以达到涵敛肝阳的目的。滋水涵木法,主要用于肾阴亏虚而致肝阴不足、肝阳偏亢之证。临床可见头目眩晕,眼目干涩,颧红耳鸣,五心烦热,腰膝酸软,男子遗精,女子月经不调,舌红少苔,脉弦细而数等症。
金水相生法:又称补肺滋肾法、滋养肺肾法。是一种滋补肺肾阴虚的**方法。主要用于肺虚不能布津以滋肾,或肾阴亏虚,精不能上荣于肺,而致肺肾阴虚的病证。临床可见咳嗽气逆,干咳少痰或咳血,音哑,潮热盗汗,腰膝酸软,遗精,体瘦,口干,舌红少苔,脉细数等症。
培土生金法:又称补养脾肺法。是通过补脾益气达到补益肺气的**方法。主要用于脾胃不足,生化减少,肺气失养的肺脾气虚证。临床可见久咳,痰多清稀,食欲减退,大便溏���,四肢无力,舌淡脉弱等症。
益火补土法:火,在此是指命门之火,而非心火。益火,是指补益命门之火,也就是补益肾阳。又称温肾健脾法,是温肾阳以补脾阳的**方法,主要用于肾阳衰微而致脾阳不振的病证。临床可见畏寒肢冷,腰膝冷痛,腹泻,完谷不化,或五更泄泻,舌淡胖边有齿印,苔白滑,脉沉无力等症。
(2)根据相克关系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可以概括为“抑强扶弱”法,即泻其克者之强,补其被克者之弱。多用于因为相克关系紊乱而导致的乘侮病证。所谓抑强,主要适用于因相克或反侮太过所形成的乘侮病证。如肝气横逆犯胃或乘脾所出现的肝胃不和或肝脾不和病证,成为木亢乘土,治应疏肝、平肝为法;若是脾胃壅滞,累及于肝,从而导致肝失条达疏泄者,则成土壅木郁病证,是为相侮(反克)之证,其**法则当以运脾和胃为主,佐以疏肝。总之,**其强,则被克者功能自然易于恢复。所谓扶弱,主要适用于因相克力量不及,或因虚被乘,或因虚被侮所形成的病证。如肝虚气郁,累及脾胃,导致脾胃健运纳化失调,则称为木不疏土,治宜补肝、和肝为法,兼顾健脾和胃。总之,扶助其弱,则有助于恢复其相互制约关系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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